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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投票:国亲列优先 民进党不适合 台联排除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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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7日讯】
●国亲拟将总统选罢法与不在籍投票列优先法案
【中央社记者方旭台北十七日电】 立法院新会期即将开议,国亲联盟除推动多项民生法案外,为配合大选需要,拟增列不同政党联合搭档竞选规定的正副总统选罢法与加列不在籍投票的选罢法两项修正案,列为优先法案;相关修正案如能通过实施,包括中国大陆台商在内,约有五十万人公民受惠,可在总统大选通讯投票。

国亲联盟文宣组召集人刘文雄表示,在科技因素进步的状况下,不在籍投票其实可以落实,相关细节固然可以再讨论,但全球侨胞的合法权益必须受到尊重。

国民党、亲民党两党虽然已经决定推出“连宋配”组合,但由于在正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中,并未明文规范不同政党联合搭档参选的模式,产生不少争议,据指出,由于行政院版本相关法案已在立法院待审,国亲联盟可能将此法列为优先法案,希望化解不必要的争端。

此外,国亲联盟幕僚也指出,为顾及国民表达意见、参与选举的合法权益,国亲联盟下会期可能也将同步修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增列不在籍投票的规定,预计到时海外侨胞、大陆台商,甚至异地服役的军人,都可以因为通过相关修正案,以选票表达意见。

至于不在籍投票的修法版本,据指出,可能会以国民党籍立委黄德福过去提出相关修法概念与版本为基础,不过由于有待内部协商,同时相关措施关系重大,目前还未定案。

刘文雄也指出,在国亲两党联合推荐连宋配的问题 方面,虽然目前政府相关官员都公开认为并无疑义,但为了避免被人大做文章,因此国亲倾向修法以解决争议,如果在立法院修法遭到杯葛,也有具体的反制措施,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民进党:不在籍投票无法秘密投票不宜实施

(中央社记者许雅静台北十七日电)国亲拟将不同政党搭档竞选正副总统及增列不在籍投票列为下会期优先修法;民进党团干事长陈其迈表示,国亲增列不同政党搭档竞选的目的是怕政党补助款分赃不均,特别为“连宋配”量身订做;至于不在籍投票,由于无法确保是否是在自由意志下秘密投票,现阶段不适合实施。

陈其迈指出,国民党、亲民党拟修改正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增列不同政党搭档竞选,目的是在于选后政党补助款如何分赃,于是特别为“连宋配”量身订做,因人修法,这与民生法案完全无关,也无助于政党政治蓬勃发展,只是两党的分赃与密谋,民进党不支持这项修法。

至于加列不在籍投票,陈其迈强调,依据宪法,选举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的方式行之,但目前不在籍投票无法确保符合宪法明定的投票精神,也无法确认是否是在自由意志下投票,现阶段不适合实施,若贸然进行,后遗症很大。

陈其迈举例,在没有配套措施情况下,台商人在中国大陆,要在哪里投票?如何投票?此外,台湾的邦交国不多,海外侨胞及台商要投票,也有技术上的困难,加上难以确保是秘密投票,现阶段不太适合进行不在籍投票。

陈其迈强调,国亲主张将这两项修法列为下会期优先法案,凸显国亲是在拼选举,国亲一再杯葛金融重建基金设置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等经济法案,却力主将攸关选举的正副总统选罢法列为优先法案,令人遗憾,盼国亲应先拼经济,不要拼选举、拼口水。

●台联:支持不在籍投票但大陆地区应排除适用

(中央社记者王鸿国台北十七日电)针对国亲有意修法推动不在籍投票的通讯投票制度,对此,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干事长程振隆表示欢迎。他说,投票是公民权利,但避免受到外力介入影响,台联主张适用地区及对象必须排除中国大陆地区及双重国籍者。

程振隆表示,只要是中华民国的公民,都应拥有投票的权利,不因他人在何处而有差别,因此,台联支持国亲修法推动不在籍通讯投票的主张,但重点应在于投票人的投票行为及过程不受影响。

他说,包括军人及受刑人都可藉由通讯投票,投出手中神圣的一票,若是人在国外,也可透过台湾驻外办事处或使领馆的验证并领取选票,以密封方式作海外通讯投票,因此,通讯投票技术问题是可解决的,但适用地区及对象应加以设限。

他强调,基于对国家忠诚度的考量,不在籍投票适用对象应排除双重国籍者;在中国与台湾的关系目前仍处敌对国家的情形,再加上台湾在中国并无任何具公信力的机构,因此,为避免在大陆台湾民众的投票行为受到外力介入影响,及选票递送过程恐有隐密性上的疑虑,不在籍投票的适用地区应排除大陆地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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