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回台上市门槛仍高有待政府进一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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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卢宏奇台北三十一日电)目前台商回台上市有成立投资控股公司申请上市及发行台湾存托凭证(TDR)两种方式,但部分法令尚待松绑或申请门槛仍高等因素,导致台商望而却步﹔未来是否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仍待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协商放宽事宜。 

总统经济顾问小组会议日前指出,为让台湾取代香港成为亚洲筹资中心,应鼓励海外台商回台上市﹔台湾证券交易所说,目前台商回台上市共有成立投资控股公司申请上市及发行TDR等方式,至于近期的政策调整,由于尚未公布具体内容,加上牵涉陆委会、中央银行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作业,证交所不便表示意见。

但证交所表示,在各种台商回台上市的方案当中,以去年通过的“投资控股公司上市方案”,为现行政策下台商“根留台湾”的最佳替代渠道,证交所计划在今年积极推动此一方案,以吸引更多台商回台发展。 

根据证交法及证交所有价证券上市审查准则,投资控股公司是以投资为专业,并以控制他公司营运为目的,必须持有被控制公司股至少50%以上股权。投资控股公司申请上市必须符合一定的设立年限、股东权益、获利能力、股权分散、本身未从事投资以外任何业务、未向非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等相关规定,且已在日前修正放宽申请条件。 

不过,由于目前国内公开发行公司投资大陆的上限比例仍未松绑,海外台商回台成立投资控股公司,再申请上市的意愿不高,因此尽管部分台商对此一方案兴趣浓厚,但却迟迟未能提出申请。 

所谓TDR是指在证期会认可的海外16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后,以原股发行存托凭证(DR)在台第2上市(secondary listed),同时也必须符合一定的设立年限、股东权益、获利能力、股权分散等申请条件。 

目前已有包括福雷电、东亚科、美德医疗、万宇科技等4档TDR在集中市场交易,至于泰金宝TDR也预计9月22日挂牌上市。证交所认为,以发行原股作为支撑在台发行的TDR 是一种背靠背(back-to-back)的支持关系,这些台商对台湾的情感及关怀,将可以使原本冷清的台湾存托凭证市场更加活络。 

不过,由于发行TDR的条件相对仍高,加上与台湾企业关系不浅的香港证交所未能列入证期会认可的发行地点,目前申请发行TDR的企业也不多。证交所董事长陈冲就认为,未来若能取消第2上市的门槛,将有助于TDR市场趋于热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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