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雅淑涉镇长税案被判刑一年四个月 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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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自强台北五日电)立法委员周雅淑被控于汐止镇长任内涉及镇长税案,士林地方法院经审理后于今天宣判,周雅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

周雅淑于汐止镇长任内,制定“鼓励营建厂商自愿回馈地方建设行政指导方案”,她声称此一方案经过镇代会通过,且送县府核备,经过合法程序与以往镇长税截然不同,最重要的精神在于将所谓镇长税导向公开化、透明化、合法化方向。

她指出,任何回馈捐献,无论来自建商或人民团体及一般民众,全部纳入汐止镇公库,一切支出都必须接受预算程序监督,与以往镇长税有所不同。不过,全案仍经检方侦办起诉,士林地院经过多年审理,于今天下午四时宣判。士林地院表示,虽然周雅淑未图利自己,且款项都纳入汐止镇公库,但这种行径已违反法令,因此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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