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为黑恶势力买警车 反馈信息难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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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1日讯】(中国舆论监察网报导)《彭城晚报》(2004年10月4日)、《杨子晚报》(5日)、《江南时报》(6日)均作了报道:矿大教授王培荣举报和揭露四年的闫家训因制售假冒、劣质防盗门,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447/13089/1174681.html

http://www.yangtse.com/gb/content/2004-10/05/content_724835.htm

王培荣进一步举报和揭露:徐州公安部门为黑恶势力个人购买警车,供黑恶势力犯罪使用(详情见附件)。

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陈小强等四人于2004年10月19日下午五点左右,向王培荣反馈信息:

1.根据徐州市公安局2003年10月调查,关于闫家训个人买警车问题不成立。但闫家训个人不应该使用警车。

2.根据江苏省公安厅2003年11月调查,不能根据王培荣提供的录音带,对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王培荣人头的事立案。

3.徐州市公安部门不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

王培荣提出异议:

1.徐州市公安局2003年10月调查、江苏省公安厅2003年11月调查均是在闫家训被逮捕前进行的,是不真实的,当时徐州市公安部门不择手段弄虚作假,欺上压下,掩盖事实真相,例如十分明显的是,闫家训制售一百五十多万元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王培荣长达四年的举报,徐州市公安局根本不查。

2.闫家训个人买警车,闫家训个人花了四万元。徐州税务部门出公函,写明是保安公司购买并使用。为了证明闫家训个人购买、使用警车合法,徐州公安部门向法院出公函,说购买、使用警车是经徐州市公安局及云龙分局领导批准的。

(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陈小强承认,徐州公安部门不应该向法院出公函,但把闫家训个人花了四万元买警车说成是:徐州公安部门借了闫家训个人四万元买警车,再次强调闫家训个人不应该使用警车。)

3.江苏省公安厅2003年11月调查对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王培荣人头的事,为什么不给答复,依据是什么?

(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陈小强回答:徐州能没有人能拿出二千万钱的)

令人费解的是:

1.闫家训个人花了四万元购买并长期个人使用的警车,被徐州公安部门没收时,变成了徐州公安部门借了闫家训个人四万元买警车,即闫家训个人违法犯罪,由徐州公安部门买单。这是继徐州市有关部门用纳税人的钱为犯罪分子闫家训(已退还的一百五十多万元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款)买单后,又一大黑幕。

2.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陈小强透露:闫家训是徐州市公安局在册的事业干部,王培荣责问为什么在起诉刑事犯罪时徐州市公安部门向检察院、法院隐瞒闫家训是徐州市公安局在册的事业干部的事实,而用而用早在98年已不存在的经营部经理身份?为的是闫家训在一年半后刑满释放后重回徐州市公安局工作?

3.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陈小强称:徐州市公安部门不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徐州市公安部门除了掩盖闫家训制假售假真相四年外,闫家训当警察的面打伤王培荣,为什么闫家训至今不承担三百五十元的医疗费。闫家训多次抢劫王培荣,为什么徐州市公安部门至今不退还被闫家训抢劫物品¼¼。

徐州市公安局督察室主任陈小强称:2002年10月徐州市公安局已查处闫家训个人购买、使用警车问题,并告知举报人王培荣。事实是:2002年10月24日,因徐州市公安局不但不查处闫家训经销金额一百五十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犯罪行为,反而为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提供公函,打击举报人。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一审时,徐州市公安局不但没有说已查处闫家训个人购买、使用警车问题,反而为闫家训个人购买、使用警车辩护。一年后的二审(2003年10月24日),徐州市公安局依旧不但没有说已查处闫家训个人购买、使用警车问题,反而继续为闫家训个人购买、使用警车辩护。

现在闫家训被判处有期徒刑,徐州市公安局称二年前已查处闫家训个人购买、使用警车问题,并告知举报人王培荣,完全是为了推卸责任。

徐州市公安部门不但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而且与犯罪分子闫家训相勾结,为犯罪分子闫家训向法庭出具二份公函(均系伪证),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

从徐州市公安局向王培荣反馈信息来看,徐州市公安局不是真正解决问题,要真正打击徐州黑恶势力的犯罪,惩治徐州公安机关的腐败有许多工作要做。

附件:徐州公安部门为黑恶势力个人购买警车,供黑恶势力犯罪使用

没有营业执照无业人员闫家训,与徐州市原领导的子女勾结,每年向徐州市公安部门交所谓的一万五千元的管理费,个人竟购买、使用警车,干了大量犯罪活动(涉及金额150多万元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逃税、行贿、疯狂打击举报人等大量犯罪行为)。

十分简单的刑事犯罪,八十多篇媒体文章曝光,江苏省电视台二次专题报道,中央政法委罗干、公安部部长、建设部汪光焘部长,江苏省人大主任陈焕友批示、徐州市潘永和市长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

由于徐州公安部门为了纵容、包庇闫家训严重刑事犯罪,掩盖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某些败类腐败、犯罪问题的原因,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为犯罪分子闫家训开脱罪责,至今没有真正查处闫家训严重刑事犯罪。

更有甚者,徐州公安部门不但纵容、包庇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多次抢劫、(当警察的面)打伤王培荣、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王培荣的人头,而且徐州公安部门有人掩盖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某些败类的腐败、犯罪问题,竟要以“诬告”为名“劳教”举报人王培荣二年。

如果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是可耻的腐败

那么,法官和检察官的腐败是最可怕的腐败

而,人民警察的腐败就是最恐怖的腐败

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

E-mail:peirongwang@sina.com,电话:0516-3884475 , 邮编:221008(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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