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在这里卖淫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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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讯】2002年7月--11月在我居住区的所见所闻!

我当时是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上冲村中约5巷5号201房住,(广州大法女弟子罗织湘在此被抓后迫害致死)搬来时并不知道此处是个十足的红灯区--妓女街!(此村妓女不下几百人)此小巷长约100多米,宽约1.5—2米,两边的楼房高五~~六层,人就像住在地缝里的蚂蚁一样!却聚集着不下于20多个妓女,大的约有三十多岁小的仅有十四岁(因距我住的对面仅有两米远,对面和我的楼下都住有妓女,她们整天拿一个小塑料凳子坐在一楼房门口招缆生意,拦路拉客与嫖客“洽谈生意”,我在楼上听的十分清楚,听他们讲最小的仅有十四岁)!

而这个十四岁的也仅有1.5米高吧!还是个孩子啊!她们大多是因生活所迫!有几家是丈夫领着妻子、孩子一起做此生意,妻子卖身、丈夫负责收钱和拉客……!他们一般是住一楼的一房一厅式的房子,有次我路过她家的门口时,见到一嫖客进了内房,而其丈夫和两个四、五岁的
孩子在客厅里正在安心的吃饭,由此可见他们已经习已为常了……!这是比较本分的,还有些是有组织的,她们即卖身又抢劫,见到带钱少的(十元人民币即可)就只卖身,如有带钱多的就用电话通知其同伙(多为男性)来将嫖客的财物抢劫一空,还要饱餐一顿拳脚!妓女们在这一两天内将房门紧锁避一下风头即可。此种抢劫在中国美其名曰“钓鱼”。被钓的“鱼儿”都去此村治安队和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派出所报案欲寻回被抢的财物,但那简直是妄想,因村里的治安队与派出所的片警都有此项的分红,但被抢的人多了后治安队与派出所的警察就必须有点表现,在连续发生多次抢劫后,有一天我在房里听到治安队员来找这些妓女,我原以为这回她们可完了!就听治安员对妓女说:“你们安份做生意就是了,还抢人家的东西,我们才是抢劫的老大,你们算什么,不信就抢一抢试一试!如再有人告到我们那里去,看我们怎么收拾你们!”妓女们连忙点头哈腰的称是、是、是!你们才是老大!我被惊的目瞪口呆,在这里卖淫原来是“合法”的……!!!

28/10/2004于泰国曼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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