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外国艺人来台 部会连线查税

人气: 4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由于外国人士来台工作许可改由劳委会统一办理,财政部与劳委会研议之后,决定由劳委会连线提供相关资料,以加强查核外国人士在台工作所得是否扣缴税款,尤其是港、韩、中国艺人等外国艺人在台所得,将列为重点查核目标。

财政部赋税署组长何瑞芳说明,根据所得税法规定,外国人士来台工作者,其所得属于中华民国来源所得,必须缴税,在台停留183天以下者,扣缴20%税款,停留183天以上者,合并申报所得税。但过去外国人士来台工作分属不同单位管理,如外国艺人由新闻局管理、外籍劳工则由劳委会管理,使得国税局搜集相关资料不易,因此,过去是由境管局管控,要求外国人士出境时必须出具缴税证明。

不过,何瑞芳指出,要求来台工作的外国人士提出缴税证明,似乎有侵犯人权之嫌,因此,境管局不再要求外国人士出境时必须提出缴税证明,而是改由国税局搜集相关资料,自行核课税额,但是,国税局自行搜集资料,又会有遗漏之虞。

因此,何瑞芳表示,既然外国人士来台工作许可已改由劳委会统一办理,为了加强搜集外国人士来台工作资料,以做为查税依据,财政部日前与劳委会会商之后,决定由劳委会连线提供相关资料给国税局,只要有向劳委会申请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士,资料都会汇集到国税局,国税局再以此课税。

何瑞芳指出,不少港星或韩星,来台代言产品或是拍广告,短短几天就有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入账,依规定,这些所得都必须扣缴20%税款,若未依规定扣缴税款,最高可处3倍罚锾。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