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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由豪背信案 名列政党轮替后重大指标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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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自强台北三日电)前东帝士企业负责人陈由豪写信给立委,公布“致陈水扁总统的三封公开信”,虽引起各界关注,但他不仅因数度未出庭应讯已被台北地院发布通缉迄今,陈由豪涉及挪用公司资金等背信案,更被法务部列为民国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政党轮替以后起诉的十二项重大指标黑金案件之一。

陈由豪夫妇涉嫌在未经东华公司董事会同意下,挪用公司资金前后达新台币八亿八千五百余万元,最后虽陆续汇款冲账,仍使东华公司损失利息约八百余万元等背信案。台北地检署去年三月间侦查终结起诉,认为两人涉嫌连续挪用公司钜额资金,损害东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求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务部于今年初举行的记者会中,再次提出持续执行“扫除黑金行动方案后续推动方案”,认为只要有犯罪嫌疑,检调单位一律严侦速办,也就是说,查缉黑金是“无时限、无上限、无底限”,不达目标,绝不终止。

法务部于记者会中更公布了政党轮替以后起诉的重大指标等十二项黑金案件,包括因涉嫌伤害、诈欺、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被起诉的罗福助;因贪污被起诉的颜清标;因违反农会法被起诉的萧登狮;因涉嫌贿选、业务侵占被起诉的朱安雄;因违反证券交易法被起诉的吴德美;因背信罪被起诉的王令麟;因背信罪被起诉的刘松藩;因背信罪被起诉的张万利;因背信罪被起诉的陈由豪;因背信罪等罪被起诉的刘泰英;因背信罪被起诉的余陈月英;因背信罪被起诉的苏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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