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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补助款争议 北市府拟提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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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魏怡嘉╱台北报导〕针对中央健康保险局声请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要求台北市政府一个月内给付一百零七亿元劳健保补助款一事,明天法院将开庭审理,市府昨天表示,该补助款是对外县市劳工的补助,是否应由市府负担刻正由高等法院审理中,市府已声请暂缓执行,健保局若要强制执行,未来若是市府胜诉,不排除声请国家赔偿。

  健保局副总经理赖进祥昨天则回应,投保单位收保费,自劳保时代即开始,八十四年健保开办,亦依循同样的收费方式,如果台北市政府觉得不妥,在制定当初为何不提出。

  赖进祥指出,民国八十八年,北市府认为财政收支划分法对北市不公,才拿健保补助款为抗议工具迄今,北市府是否能在高等法院胜诉还是一回事,未来就算胜诉,欠费还款非难以回复的损坏,根本不构成国赔要件,北市府要提出国赔,实在荒谬。

  台北市政府财政局长李述德表示,一年多来,台北市与卫生署在健保费补助款议题上争议多时,市府在接到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北执行处通知,限市府一个月内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对此,市府已循行政救济程序请劳工局提请诉讼,由高等行政法院审理中。

  李述德表示,目前就相关法规而言,行政执行署仅可对非公用、不影响公共利益的财产强制执行,而一般所谓非公用财产是指财政局所管辖的出租、出售或闲置的土地,但就市府整体而言,目前出租、出售或暂时闲置的土地也与整体的公共利益有关,因此希望能暂缓强制执行。

  台北市法规会主委陈清秀表示,市府的“非公用财产”如果被查封或拍卖,事后将无法买回,如果法院最后裁决结果是市府不必还款,健保局的做法就会触及国家赔偿责任,市府不排除依法求偿。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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