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耕:评杜导斌案:一份阴险恶毒的刑事判决书

秦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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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讯】今天似乎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我和许多人一样从中 共新华社报道的简讯中,知道了我的朋友杜导斌被湖北孝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的消息。朋友们很高兴,觉得这是一个好消息。我知道,今天我的朋友杜导斌终于回家了。和他的爱人、儿子团聚了,他走出黑牢,见到自己妻子、儿子,那份激动自不必言,我自己也十分高兴,在手机短信中分享并表达了我的喜悦。但我却十分的愤怒——强加给杜导斌的是一份恶毒的判决书。这是一份用尽心机、棉里藏刀的判决书。与其说是一份判决,还不如说是一个阴谋的开始。

根据中共的〈刑法〉和〈刑诉法〉,反革命犯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判处附加刑,也就是在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之外,必须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或没收财产。果然,根据新华社的报道,杜导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也就是说,在四年缓刑考验期满之后,杜导斌还有两年时间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加起来就是六年。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杜导斌不能行使他的公民权利,他仅仅是一个自然人,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他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剥夺公民权利,就意味着中国人今天在法律形式上、也仅仅是在形式上所享有的公民权利也被依法剥夺了。六年内,他不能行使一个公民本来天赋的言论、出版、**、结社、**、示威、选举等项政治权利。就是他离开居住地或者会见来访的客人,也必须报告监督执行缓刑考验的执法机关。如果有违反,监督执行的机关可以报告或立即将他收监执行。缓刑考验失败,继续执行他本来被判处的未执行完的有期徒刑。这就是今天强加给他的判决!

这份判决的阴险恶毒就在于,表面看来,他自 由了,他走出黑牢和妻儿团聚了,这似乎是一份“从轻”的、人性化的判决,赢得许多人的高兴、欢呼、感激甚至幻想。但这份判决的恶毒本质,就在于把公民杜导斌变成了生物杜导斌!在今后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公民杜导斌因为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政治权利而入狱治罪,给他的判决却是,我把你释放回家,但以刑事判决书的形式,硬性的、明确的剥夺了你行使公民政治权利的权利!他在今后六年和其他人的区别在于,其他人的公民权利是法律明确赋予的,能不能行使另当别论;而他却被明确禁止行使一切公民权利。其他人行使公民权利也可能受到和他一样的政治迫 害;如果他企图行使公民权利,却注定被重新收监执行!因为判决书公开宣告他在六年时间内不具备公民资格。对公民杜导斌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够依法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其实他的全部“罪行”,也不过是依法行使了他的公民权利!但是今天,判决书以它的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以它的既判力、强制力、执行力告诉杜导斌:你仅仅是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所谓人权与猪权,这份判决书无疑对他的猪权进行了法律上的确认。

也许有朋友说,他总算自 由了,但他这种长达四年的监外执行考验是自由吗?还有朋友会说,他总算和妻儿得以团聚,是的,这就是这份判决的全部意义了,而且,他只是以生物杜导斌的身份和妻儿团聚的!还有朋友会说,我们本来就没有什么公民资格,这话没错,但我们至少在法律形式上还是公民吧,而杜导斌连法律形式上的公民资格也被明确剥夺了!

这就是我的愤怒!如果我有他这么一天,我希望自己能够拒绝接受这份判决,我希望自己能够像我所尊敬的甘地一样对法官说:不要从轻!请给我以你所能判处的最重的惩罚!

最后,我强烈谴 责这份恶毒的判决!同时祝福我的朋友,为他的家庭团聚真诚的高兴!

2004-6-1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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