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失地农民与自贡市政府的一次对话

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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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讯】2004年4月29日,从俞梅荪处拿到四川省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失地农民刘正有寄来的《失地农民与政府官员331对话实录》,本文是按照刘正有本人的意愿,对于“对话实录”的编辑整理和补充说明。

一、坑农害农的违法操作
  
查自贡人民政府网站,关于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介绍是这样的:开发区是1992年5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也是自贡市重点建设的城市新区,规划面积为十平方公里。开发区位于自贡市中心南侧,与老城区仅一河之隔。开发区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地势开阔、交通便捷。内昆铁路、内宜高等级公路、川云公路和自雅公路均穿越开发区。区内规划有高科技工业园区、非公有制工业园区、金融、商贸区、旅游度假村、批发市场以及公园绿地、文化娱乐运动场馆和学校、医院等配套服务设施。自贡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开发区十平方公里范围内行使市一级的管理权。凡进入自贡市新开发区的专案将严格按管委会制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提供优质服务。电话:86-813-8101608 8101876。联系人:罗庆全。

另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记者宿琪,在《自贡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是怎样“高新”开发的》一文中介绍:红旗乡处在城乡结合部,原来这里的农民是较为富足的。以白果村8组为例,全村280人拥有土地303亩,主要种粮食和蔬菜,再加上一些副业,农民的人均年收入能达到2000元。但是1995年他们的土地被征用,按照当时的补偿标准,18岁至40岁的农民一次性领取安置费8000元,40岁以上的农民每月发放生活费54元。8年过去了,很多农民领取的8000元安置费早已用完,他们只有自谋生路。

“从1997年开始,失去土地的村民又要失去祖祖辈辈住了几代人的房子。几百户农民与高新技术开发区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暂时搬进了周转房。但记者看到周转房里阴暗潮湿。住在这里的农民最害怕的就是下雨,不仅屋顶漏雨很厉害,而且门口的路成了一条烂泥路,根本走不了。很多农民在这里一住就是五年。……失去了土地,红旗乡很多农民曾经把富裕的希望,寄托到高新区的工厂身上,盼着能进厂打工挣钱。可是,土地被征用好几年,他们却发现,在他们的家园上,并没有建起期盼已久的工厂,反倒盖上了成片成片的商品房。”

宿琪找到省政府才见到了征用大岩村二组土地的批准档“四川省政府1996年发第347号文”,她发现“这是一份补办的征用土地的批复。其中这样几句话格外显眼:自贡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未批先用土地是错误的,要认真吸取教训,增强法制观念。这份档主要明确规定了征用大岩村的土地用于一个经济园区的建设,并明细了23个项目的名称。被征用土地的80%用于厂房建设。但在现实中经过记者的调查,这里修建的却是四川理工学院。”

宿琪的这篇文章公开发表于《中国改革》农村版2003年第七期,围绕自贡市违法征地的坑农害农大案,这期杂志上另有两篇文章,其一是记者赵岩的《1300农民状告建设部不作为案流产》;其二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洁博士的《土地征用不能侵犯公民财产权》。这两篇文章所揭露的,主要是自贡市政府“自府发[1993]75号档”制定的把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区别对待的歧视性拆迁安置条例,以及四川省、建设部以及北京市法院的上下串通和官官相护。

以刘正有为例,1995年时,他家在自贡市大安区红旗乡白果村组拥有一亩半土地,当年还新盖了一栋占地面积120平米,建筑面积374平米的三层楼房,其中大部分是营业用房,如果按城市居民的补偿标准,可以得到将近80万元的补偿安置费。在拆迁过程中,当地政府只答应按照农村居民的歧视性标准,补偿一所面积为72.51平方、价值仅数万元的临时安置住房,外加10多万元的补偿款。如此算下来,刘正有一家仅拆迁房屋一项就要亏损数十万元,他坚决拒绝这一歧视性拆迁方案,从而成为上访群众的领头人。

8年多来,刘正有为了替自己连同1300名失地、失房、失业的农民兄弟讨回公道,从自贡到成都,从成都到北京,6次起诉,4次上诉,1次申诉,各级法院和政府部门都不予受理。这些司法和行政部门拒绝受理的最为过硬的理由,仅仅是自贡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自府信发[2001]13号”的《终结答复意见》:“自贡市人民政府自府发[1993]75号文件是依法制定的,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该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12月29日七届人大常委会修改)第27条第2款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1989年11月15日四川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改)第24条第2项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以下费用:(二)青苗、附着物补偿费,按实际损失合理补偿。补偿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省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后执行。’”

针对这份《终结答复意见》,清华大学的程洁博士在《土地征用不能侵犯公民财产权》一文中写道:“刘正有案件涉及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两种行政程式,共同影响了案中当事人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财产权利。从我们所看到的有关裁决与政府文件来看,这起案件的处理存在严重的程式违法与实质性的侵权。……申言之,自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行歧视性拆迁补偿的唯一理由,就只能是基于刘正有等人原来的农民身份,这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丑陋现象。自贡市政府在征地阶段已经严重侵犯了刘正有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在房屋拆迁阶段,又进一步加剧了其侵权行为。实际上,拒绝支付拆迁费不是政府征地行为的延续,而是有关部门侵权行为的延续!”

以上是四川省自贡市地方政府在设立汇东高新技术开发区过程中,致力于坑农害农的违法操作的大致情况。了解到这样一些背景材料,就不难理解刘正有等失地农民,在与政府官员对话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激烈情绪。

二、刘正有的慷慨陈辞
  
时间:2004年3月31日上午9时左右。

地点:四川省自贡汇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主持人:市开发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易勇。

与会人员: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国土处处长王登福,汇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易勇等5人,市房屋拆迁事务所杨易,开发区红旗乡党委书记、乡长明亮,副书记钟南英,红旗乡丹桂街道办事处书记华树祥、主任代莉萍,汇东公安分局员警易兵、聂俊辉等若干人。农民代表刘正有、陈守林、毛秀兰、谢永明、刘德知、李淑芳、钟星群、余其国、钟子群、林有芬、吴国威、王德芳、黄永农、周玉芳及被打伤、拘留过的受害家民160余人。当时在场的,还有来自《民主与法制时报》和《四川日报》的几名记者。

在开场白中,易勇面对在场的农民表示说:“今天你们为什么来,我也不太清楚,如果你们想借我们管委会回答刘正有的问题的机会,把你们的问题也向管委会作出反映,这也是正当的,每周星期五,管委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恢复正常的接待日。如果今天你们有什么问题向管委会反映,那麽就按照顺序进行反映。这是第一个情况。第二个情况,上周星期五,刘正有同志来找管委会反映了问题,今天由管委会对他的问题给他一个说法。现在由刘正有同志把你的问题谈一下。”

以下是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刘正有的慷慨陈辞,为便于行文,不再加写引号:

我们的问题谈三点:

一,我们上次找易主任谈了房屋拆迁的问题,因为我们不同意市政府的[93]75号档,我抵制这个档,2000年1月13日就把财物给我抢了,把房屋用炸药给我炸了。几年来我不断地反映,直到现在也不给我解决。这次召开两会当中,在北京我们省的全国人大代表质问市长罗林书,自贡的问题闹这么大,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和十几家新闻媒体不断地关注,网站也在不断地转载,罗市长到底解决没有解决?罗市长回答说:解决得相当好。……我在北京去年11月底回来,到现在没有一个政府官员来找过我,不但没有来找我,反而派出公安员警、街道和开发区的干部威胁、恐吓我们的农民,不准他们跟刘正有来往。所以我们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有权必有责,用权要依法,权力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我们要求按照这个原则给我们解决,我们强烈要求市政府对[93]75号档的合法性作出答复,因为这个档是市政府制定的,不是你开发区制定的,所以我对易主任也讲得很清楚,我的财物被抢了,房屋被炸了,我从来没有找过你们高新开发区,但是高新开发区搞一个说明,拿到中央电视台等北京媒体去公关灭火,认为市政府[93]75号档是正确、合法的。把北京的法律专家、新闻媒体当成傻瓜,他们一看就知道这是违法的。为什么在一个自贡市范围内实行双重拆迁标准,而且严重违犯了宪法中的“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同时也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

我们认为自贡市政府制定的[93]75号档跟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配套档全部是违宪,违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农村居民按照农村拆迁政策,城市居民按照城市拆迁政策,完全是在搞分离和歧视,对红旗乡的农民完全是在搞歧视。所以我们的目的也只有一个,帮助政府依法行政。现在我们国家是法治国家,然而有些政府官员连起码的政策法规都不懂,是不懂还是故意不懂装腔作势,或者是农民身上的利益比较大,可以任意地掠夺?!因为你们有权力吗?!我们找市政府找了多年,侍俊也好,罗林书市长也好,最后对我就是打击报复,今天在场的官员也在,王登富也在,曾玉奎也在,当时他们也在现场。

第二个,红旗乡的问题已经暴露出来这么多,失去土地的农民,土地被你们拿去卖高价,就解决一点安置费和生活费,安置费8000元和生活费几十元就把农民打发了。而你们一亩土地拿出去卖几十万元,我请问我们的易主任,倒卖土地的差价几十亿元,到底到哪能去了?!这是第二个问题,是市政府授权你们也好,今天组织开这个座谈会,希望管委会给农民作出明确的答复。

第三、随意利用汇东公安分局和自贡市公安局的员警打我们农民。农民保卫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到底犯了什么罪?我希望我们的市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不同意你们的拆迁方案,不同意你们的拆迁档就断水、断电、断路,利用权力叫法院去抢东西,炸房屋,用推土机推。……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希望我们的市政府和市长向全开发区内农民赔礼道歉。这也是我的第一点要求。

第二点要求,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解决失地、失房、失业、失去保障农民的实际问题,脚踏实地解决。……你们不是派了105个工作人员深入乡、村、、组入户,怎么入的户,具体工作是搞什么的?完全是一下去就是威胁农民。……农民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你们还说解决得相当好,甚至还说出具体的村组来,前次在市人大,当时有个村组的代表就在这里坐起,听后马上火冒三丈:你们解决了什么?全乡农民要求查账,你们一直不查,一直不给农民一个说法。这个账目不查,说明其中就包庇了许多大贪、中贪、小贪,农民得到了什么?你们为了自己的集团利益,根本不顾农民有死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你们在会议上唱高调唱得起劲,漂亮话由你们说尽,坏事干尽。这就是我们的官员吗?……那些腐败贪官不揪出来我决不甘休。我的态度很鲜明,今天我当着大家在这会议上讲明白,你们欺负农民,还是要有度嘛。逼死人命案你们都不解决。红旗乡会溪村五组叶新华就活活地被逼死,半夜三更,七、八个公安员警跟着政府官员闯入他家里,对他进行威胁、恐吓,被你们活活逼死。动迁房几个老人摔下沟里,摔死了你们也不管,只给几百元钱,我们农民还不如一只狗。你们这样像什么话?你们的权力到底是谁给的?哪怕今天罗林书、侍俊在这里坐起,我也要这么说。星期五我们说过只要是罗林书、侍俊在,我们要质问他们,你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我这条性命就交给市政府了。不论怎么迫害我也要抗争到底!……

不要拿你们的歪理邪说欺骗农民,还拿《土地管理法》来制定房屋拆迁文件,甚至还拿到中央去,拿到北京去公关灭火。土地和房屋是两个物体关系,同时也是两个法律关系。连法律关系你们都搞不懂,你们还执政为民,你们怎么执的政呢?!我们农民为你们感到很痛心。有这样的政府官员我们真的感到很痛心!

易主任,我太气愤了。有什么样的市民就有什么样的市长。我们的市民太纯洁、善良、老实了,才产生这种市长。我的话很尖锐,你们不要觉得刺耳,其实是给你们敲警钟!不要越滑越远,不要认为你们的腐败网有好远就有好远,保护伞有好厚就有好厚!我认为这个保护伞是很脆弱的,算不了什么。不管原来的自贡市市长刘右林,现在已经调任四川省纪委副书记、四川省监察厅厅长,我刘正有已经五十几岁了,就算拼了老命,也要跟他决战到底。我能为全乡的农民讨个说法,我很荣幸很自豪,因为我随便走到哪里,农民们牵着我的手千恩万谢,说你为我们农民说出了心里话,为我们农民办了实实在在的很多事。这些农民真的是太纯洁、太善良了,他们所发出的呼声很真诚,我愿意接受,我也就很知足了。……

你们在座的都是从农村出来的,也是从农民当中普通老百姓中提出来的官员,为什么把老百姓记得一干二净。连刘佑林也是沿滩区的农民走出来的泥腿子,罗林书市长还接受过贫下中农的再教育,都把农民忘得干干净净的。有这种官员真是我们全市人民的悲哀,同时也是我们全市人民的灾难,真的是个灾难。我是要抗争到底,我是下决心抗争到底!……失地农民连90.6元的生活费还要出4元钱的垃圾费,我们的农民还在承受这样的痛苦,我希望我们在座的官员下去看一看,我们农民住的是什么房?连分的宿舍都是危房,而且不断反映没有官员管。白果小区二号房层层楼板断裂,反映了那麽久,根本就没有人管。谢家坝小区八号楼,会溪村五组才修的新楼,连新楼都是危房,农民搬进去搞装修,才发现是危房。可想而知太可怕了!我去取证,拍相片,汇东公安分局竟派两个员警来跟踪我,跟踪我干什么,你们有理就当着我们红旗乡父老乡亲讲。他们都眼巴巴地,都是老老实实的,不识字不懂法规,就随便让你们欺负。他们不懂法可以原谅,但我们的政府官员不懂法,这就太可悲了,你们不是不懂,你们为了暴利,可以不择手段。农民不是唐僧肉。我就说到这里,其余哪些农民要说,都可以说。

三、钟星群的血泪控诉
  
刘正有在现场群众的欢呼声中结束发言,易勇抢过话头宣布说“现在由我们给刘正有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

群众的呐喊声很快压倒了易勇的声音:“刘正有的问题是代表整个红旗乡的农民问题,……”“我们来了这么多老百姓不是来听你们作解释的,是要求解决农民的问题,还是叫罗市长出面解决吧!”

一位姓邓的失地农民站起来说:“毛主席领导打天下分给我们的土地被你们抢去了,现在无法生活。我们农民的土地被你们霸占了,房屋也被霸占了,我的眼泪都哭干了。现在我们的土地到哪里去了,上面讲以农民为主,你们就以公安为主来镇压老百姓!”

红旗乡白果村7组失地农民余其国发言说:“我被打了,员警还抓我去拘留,我的拘留证还要出500元跟我买回去,我坚决不卖,留下来做个纪念。”

2003年5月13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非典”时期曾经到自贡市视察,国家主席走后的第七天即5月20日,200多名员警大举出动,对红旗乡白果村7组农民大打出手,10多名农民被打伤,其中3人被打成重伤,由120急救车送进市第二医院。61岁的农妇周玉芳因伤势过重,医院曾发出过病危通知单。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当地政府官员和公安员警一再对失地农民大打出手,并先后抓捕数十人,余其国就是其中之一。

2003年6月28日,刘正有避开自贡市警方的严密监控,在当地农民掩护下逃离家乡抵达北京,7月8日,他的妻子也几经周转到北京与丈夫会合。11月24日晚,白果村7组余其国、钟星群、李淑芳等一行6人冲破监控抵达北京,先后上访公安部、国务院信访办,分别得到了介绍他们回省里解决问题的公函,四川省有关部门依然置之不理。2004年2月17日,4位维权代表钟星群、周作如、谢志培、钟二娘,又绕道45公里以外的内江市乘火车抵达成都,到正在召开的四川省人大和政协“两会”上访告状,被自贡市人大信访处汪处长以解决问题为条件骗回自贡。

钟星群在接下来的发言中,详细介绍了自己带领白果村7组失地农民依法维权的前后经过,以及失地农民为依法维权而付出的血泪代价:

我要说的是,今天我还没有把我们的照片带起来——真的很遗憾,因为我搞忘了——可以请我们红旗乡的群众看一下我们的惨案。5月20日,我们80多个社员上山去守青苗,他们就派了几百员警围着我们的老百姓拖的拖、打的打,打到崖底下,我们是有证据的。7月4日,我们的社员为了土地,为了要吃饭,为了子孙后代,不是要跟你们政府作对。你们既没有政策,又没有法律,又没得征用手续,你们凭什么来对付我们的老百姓?!……你们是政府官员,国家主席要你们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你们的执政就是压迫老百姓吗?……我老母亲80多岁了,把她一个人拖到毛家坝去关了一天,连开水都没喝一口。我们去了几十个人在市政府门口,你们都还要抓,把我们的周玉芳老人放在市政府的垃圾里面,你们的员警排起队伍一二一的喊,还走得多威风,现在她也来了的。……你们一下子抓了我们40多个人,抓起来关押一个晚上,才把我妈她们那批人放出来。其中都是老年人,可想而知你们的父母咋子想。你们都是父母生的嘛,难道是石头里面碰出来的吗?没有父母的吗?!7、80岁的老人你们抓起来,想抓就抓,想打就打,打一次打二次打三次,简直用黑社会的那一套对付我们农民,被你们打得好惨。我在这儿就请问你们农民究竟犯了什么法?!张永芳打在那地下,群众们到处去找没找到,从那石头缝缝头把她拖出来,好惨哦!这是你们政府官员所做的吗?拿人民的钱吃人民的饭,你们就这么对待我们老百姓的吗?!……

你们市政府去开会的人大代表当着我们的社员发言表态的,2月19日回来解决,回来为啥子不解决?!到现在,你们还这样愚弄我们,骗我们的群众回来,把我们的群众千辛万苦地骗回来,说2月19日解决。2月19日你们解决啥子了?!没给我们解决。……答应了的你们不承认解决,你们不解决就不要给我们说。省人大还给我们说,你们敢不敢见市长,我们说敢见市长,为什么市长不敢来见我们呢?怕吗?怕老百姓吗?堂堂正正的市长,就应该来见老百姓,你们把我们红旗乡的老百姓当什么?一次二次地骗,你们拿着人民的钱几千块钱一个月放在口袋里舒服?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走哪里就到哪里,而我们老百姓呢,土地被你们霸占
,连生活都没有。……

我们群众去北京上访,你们就赶忙派些公安员警来追,在我屋头找,在我屋里搜,我们群众犯了啥子法?我们没在你市政府来喊你们拿一分钱来吃饭,我们有土地,我们每月收是几百块钱?现在90多块钱,我上有老下有小,我们吃啥子?难道我不该找你们政府吗?我错了吗?我究竟错在哪里?你们的政府是对准哪个的,你们的公安员警是对准老百姓的吗?想抓就抓,想打就打,我们站在我们的土地上,没有到你们市政府来,你凭啥子抓我们呢?去年的4月5日你们的王处长在街道办公室宣传的,当年征用你们白果村的土地是按三至五倍来计算当年的产值。8400元安置了你们的,还要怎样?当时我们群众就吼起来了,8400元为何只有5000元,还有3400元到哪里去了?……

钟星群的血泪控诉,引起在场群众再一次的强烈呐喊:“今天红旗乡的老百姓来要求政府拿个掌舵的人给我们群众作个回答,你们这些都是骗子,不听你们解释,特别是王处长最坏。

  

四、王登富的避重就轻
  
以下是被群众认定为“最坏”的自贡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国土处处长王登福,避重就轻以至于歪曲事实的公开答复:

今天按照管委会领导的安排,我和杨易及开发区管委会曾主任、易主任四位专程接待刘正有同志的,……那麽借这个机会,我也想对刘正有的房子这个问题,他所提出市政府[93]75号档的合法性,对这一个问题作一个回答。刘正有的房子呢是这样一个情况,他是原来白果村2组的公民。在修汇东路西段的时候,他原来住在新维花园这个院塘边上,公路扩宽改造的时候按照当时征用白果村2组的部分征地,部分征地按照自贡市拆迁政策,实行三种安置办法,由于是局部征地,不是全征地。一种安置办法就是自拆自建,就要按照农民建房的占地标准规划宅基地,给他修房子。第二个安置方案就是货币安置,货币安置就是按照评估的价格提高一倍,按[93]75号文件规定。第三就是产权安置,结构补差。那麽在这个汇东路西段白果村2组局部征地这个过程当中,刘正有同志选择了自拆自建的方案,……开发区征地办公室与刘正有达成自拆自建的安置协定,同时由我们规划部门、国土部门在白果村2组没有征地的土地上选择一块地块给他,修房子作为宅基地使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和他共同去选取点,最后选点在什么地方呢?选点在工业泵厂职工宿舍的东侧堡坎底下,这个地理位置堡坎底下很深,而且这个包产地是刘树荣屋头的用地,当时选点的人,刘正有也在,我也在,还有相关的也在。当时我还给他开了玩笑,我说你为什么选这个点,刘正有说他要这个点,而且比较好。我表态如果你要这个地方,那麽就按照档要求,按照人口数计算,就给了他的面积。当时时间较紧,特事特办,手续后补。后来刘正有就在这个地方修房子,修了以后总面积测量是370多个平方,按审核的平方面积与修的总面积,超过了130平方,这是刘正有的基本情况。第二个,他的房子修好后,就开了个茶房,打麻将,喝茶水的地方,后来全征地动迁的过程中就有一部分营业用房。按照[93]75号档的规定的两个条件具备,那麽就可以按照营业用房,……根据省市政府和国家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这个白果村2组全征地后,刘正有的房子根据规定就要拆迁,而且是2次拆迁,那麽2次拆迁呢就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就是货币安置,第二个就是产权置换,结构补差。为此,我们开发区征地办和市拆迁事务所,由市拆迁事务所的杨泽军等工作人员,按照[93]75号档规定,多次与刘正有进行商量。这下我就来回答这个[93]75号档问题,市政府[93]75号档是经法律检验了的是合法的。

针对王登福避重就轻和歪曲事实的所谓答复,刘正有反驳道:

根据王处长所介绍的情况我提出自己的意见。1995年拆迁房屋是按照两个方案,保留产权自拆自建和产权置换、结构补差,我就选择保留产权自扩自建,农民有钱就修,没有钱就住宿舍,我当时的住房占地面积100多平方,开发区又批给我新建房屋80平方米的占地面积,共计面积180平方米。二次拆迁我房屋占地面积120多平方,因此,我不但没有超面积,还没有修够面积……

我曾经向投资商、开发商作了调查,他们都说:“不管土地补偿费,房屋拆迁费,安置费,生活费等全部是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给的。”其中有个开发商说:“我给农民的迁坟费每个都是1000元,开发区只给农民100元。按照开发区提供的迁拆面积23万平方,我在北京逃难时按市政府[96]138号拆迁档换算,农民应得两亿多元,而按[93]75号档规定实际农民才得3000多万元,其余1.7亿多元被谁克扣了?要求给农民说清楚。

我们对[93]75号拆迁档不服,6次起诉,4次上诉,1次申诉,法院都不受理,怎么说是经法律检验了呢?该档制定没有法律依据,我们多次要求市政府拿出法律依据,最后市政府给我们的书面答复是用《土地管理法》来制定房屋拆迁文件,这是合法的吗?你们这些政府官员是真的不懂法,还是农民的利益随意掠夺?

征地补偿费几十亿元失地农民一分钱未得到,只给农民8000元安置费,几十元生活费。……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档发了不少叫停圈地,市政府旁边这块土地是95年征的,被闲置抛荒9年之久,经中央电视台曝光,你们都不顾。马克思说:只要有100%的利润就会铤而走险。

曾经接受过中央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的农妇王德芳站起来哭诉说:“市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相信人民的政府人民就爱护,政府要征地我们就搬家,按合同就搬到周转房里面去,在那周转房住。厕所又远又脏,我们老头说,我们是老百姓告不赢人家,就每天去打扫厕所好几年,我老头有一天晚上去厕所时,就摔到崖下死掉了。我说给开发区擡起去,我的儿子说还是要父亲,我老头死不瞑目嘴巴大开起,我老头死得好惨啊!!中央电视台记者来访我,街道办事处主任代莉萍叫我不要说,我死了一个人还叫我不要说,(大声痛哭)我老头这条命就是被逼死的。”

在没有解决任何实际问题的情况下,主持会议的易勇开始总结讲话:“今天是按照上星期五刘正有来找了,我就给他约定今天对他的问题大家交换一下意见。刘正有问题大家都听了他的观点,王登富同志也作了说明,刘正有这个事情也有争议。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借此机会其他同志、其他群众对自己的问题、自己的感受也发表了,有些问题从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地点反映上来,政府的观点包括高新区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对每一件群众提出的问题,我们政府都有责任把它搞好,每一个问题都要解决好,有错必纠,小错小纠,大错大纠,没得错的也要实行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不管市政府还是高新区管委会每周五都是接待日。我建议如果大家还有啥子要说的每周五下来后都可以交换。”

易勇的官腔官话被失地农妇林有芬打断:“慢着,易主任我要问一下王登富,我们桂花村四组的那块土地,今天下午要拍卖是不是事实?请王登富处长回答一下。”

王登富回答说:“就是市政府旁边的那块地,3月1日市政府房产交易所发出了公告,是不是今天拍卖我不清楚,因为这个事情不归我管,是归国土局地产交易所。”

林有芬说:“我们村民要求参加土地拍卖会。”刘正有也插上一句:“因为这块土地有争议。”王登富听了,带着威胁的口气说:“有些东西不能管得太多,不该管的你不要去管。对话结束。”
  

五、圈地活动仍在继续
  
在刘正有寄来的相关材料中,另有一份没有日期和报名的剪报,标题是《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摘录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批准,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4年3月31日15:00整,在自贡市地产交易中心大厅内(自贡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位于自贡市汇东区丹桂大街东侧,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商住用地,地块北侧紧邻市政府,东临“南桂苑”住宅区,西至丹桂大街,南起市邮政局,拍卖面积为47702平方米(合71.553亩)

二、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商业及居住),出让年限为50年;交地条件为宗地红线外“六通”(通供水,通排水,通供电,通供气,通讯,通路),宗地红线内地面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率已达60%以上。

三、拍卖出让宗地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用地北侧红线以南50米进深范围的建筑层不得超过5层,容积率不大于2.5,其余用地内的建筑层数和容积率不限。

四、拍卖出让地块起拍价为人民币60万元/亩。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律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六、参加竞买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参加竞买的为个人身份证)、授权的应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到自贡市地产交易中心申请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竞买。

七、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到自贡市地产交易中心索取拍卖档,交易中心接受咨询、组织现场踏勘。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到2004年3月29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提交有关资料及竞买保证金600万元整(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张莹星、余敏。联系电话:0813-8115873。传真:0813-8204101。

在这份剪报的下方,有刘正有的文字说明:“该块地于1995年被征用被闲置抛荒9年,被央视曝光后,市政府无偿给予静峰园艺和自贡市百盛园林有限公司,以掩人耳目。该71.553亩土地拍卖起价为60万亩,请看照片。”

2004年4月30日上午,刘正有再一次给笔者打来电话,就笔者的提问进行说明:“前天(4月28日)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会议,处理江苏省常熟市非法批地800亩建造钢铁厂,有关人员大都受到了处分。我们自贡市的情况要严重得多,已经批了1.5万亩,2003年12月1日公开发布征地公告,又要征地5平方公里,为什么就没有人来处理呢?地方政府的非法档为什么能够得到上级部门的层层批复呢?3月31日以后我又主动找过两次,他们总以自贡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01年的《终结答复意见》搪塞我,我们失地农民根本就没有同意怎么就终结了呢?!双方都接受以后才能够终结嘛,政府单方终结不是强制农民接受吗?!我坚决拒绝和他们签拆迁协议,如今只好在外面租房子住。我的房屋被炸毁后,连家里的东西被他们拉到哪里去了,都不知道,是用好几辆汽车拉走的。市长罗林书曾经当面告诉我,只要我不再帮助农民说话,什么条件他们都可以答应。我当场表示决不能背叛乡亲们。开发区还威胁我说,现在不收拾你刘正有,到一定时候还是会收拾你的。我已经打了10年的行政官司,得到一个很关键的经验:司法不作为就是为人民犯罪,中国的刑法没有惩罚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没有不作为的罪名,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就敢于和中央政府对着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以60万元高价拍卖的全部是我们白果村农民祖祖辈辈留下来的集体财产,白拿我们农民的土地去卖钱,这叫什么国有土地?!这又叫什么共产主义呢!!”

对于失地农民提出的问题,笔者没有办法予以回答,只能根据刘正有提供的材料据实记录,以就教于有主义和没有主义的大方之家。

2004年5月1日于北京家中

──转自《北京之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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