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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挡劳动三法 全产总要反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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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丁匀婷╱台北报导〕台湾工会法、团体协约法及劳资争议处理法等劳动三法通过朝野协商,全国产业总工会理事长卢天麟指出,劳动三法的法案小瑕疵往后还可再改,只希望立法院此会期就能完成三读,尽速实施,全产总将发起大动作,他们会记录下阻挡或杯葛劳动三法过关的立委名单,在年底立委选举时,给予反辅选。

  全产总表示,对于劳动三法通过朝野协商持肯定态度,也很高兴朝野立委去除锁场条文,劳动三法将赋予工会自主及结盟自由,劳动者都有结社权,唯一可惜的是教师组工会仍有待院会二读表决,该会呼吁教师团体应出面为自己说话。

  台湾劳委会指出,工会法将赋予直选工会理事长、监事会召集人、理事及监事,尤其在顾及雇主承担及劳工权益下,工会法明定工会干部的会务假,而且,为松绑工会结盟自由,以后各关系企业下所属基层工会可共同组织一个联合会,以直接与关系企业的总管理处作团体协商。

  劳委会表示,团体协约建构诚信协商原则,明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协商,也允许“避免搭便车条款”协议,也就是避免雇主采取对非会员劳工,给予工会努力争取的成果,导致劳工之间有不正当竞争,间接损及工会协商权,阻却劳工加入工会。

  劳委会指出,劳资争议处理法新增“罢工期间,雇主不得不当使用替代人力”,往后雇主不得藉由替代人力,打击工会团结权及协商权,增加工会行使争议权的实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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