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被指违反保护证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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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讯】〔自由时报综合外电报导〕香港法律规定,任何人披露保护证人计划参与者或曾被考虑纳入计划者的身份或所在地,可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参与者本身若对外披露计划资料,也可处以五年徒刑。

  香港廉政署与警务处的证人保护计划除对证人提供一般保护,高度涉险的证人甚至可以彻底改变身份。

 〔综合外电报导〕以打击贪污为主要目标的香港廉政公署二十四日搜查八家报社的行动,其实是一宗企业贪污案的延伸;廉署当天不但前往各家报社调查并带走文件,同一时间还搜查一家律师事务所,最后拘捕包括上市公司主席与律师在内共六人,但这六人二十五日已陆续获得保释。这也是廉署成立迄今,最大规模的搜索媒体行动。

  香港媒体指出,引发廉署大举搜查多家报社的原因,在于媒体在报导上市公司先科国际所涉及的配股贿赂炒作案时,披露过多属于不应对外公开的内庭聆讯的消息。

 廉署今年七月开始调查先科案,拘捕涉嫌贪污的九名男女,其中先科国际的女秘书王佩诗获保释后下落不明,其友人联同律师往警署报案,怀疑王女遭廉署非法禁锢;王佩诗稍后经律师协助申请人身保护令,并成功获得法庭颁发保护令。

  当时香港多家媒体都报导庭讯的内容,例如,有媒体报导指称王佩诗在仍遭廉署问话期间,曾透过律师事务所人员私下透露自己遭廉署限制行动。另有媒体引述法界消息人士揭露王的身份。

  廉署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怀疑有人在内庭聆讯前对外泄漏王的行踪,违反“保护证人条例”。香港高等法院便在十六日根据廉署所提供的资料,于内庭聆讯中判决廉署并未非法禁锢王佩诗,同时撤回王佩诗的人身保护令。

  主审法官同时还要求廉署彻查此事,进而导致八家报社遭到搜查。

 廉政公署二十四日除了持高等法院核发的搜索票大举搜查八家报社,还以怀疑串谋妨害司法公正、宣誓后做伪证与非法披露受保护证人的身份,逮捕涉嫌串谋炒作的先科国际主席黄创光、纽西兰籍大律师艾勤贤、律师林炳昌,以及一名律师行文员与其他二人共六人。

  香港电台网路版二十五日报导说,这六名遭廉署拘捕者已陆续获准保释外出。

〔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香港廉政公署昨天搜查香港多家媒体,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批评“不利于新闻自由及采访自由”,且“不适当及没有必要的”,而台湾新闻记者协会也声援香港记协,强烈谴责香港廉政公署的作法,并将于今日与香港记协联络,了解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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