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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票研究 勒赎金“开高” 成交价“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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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敦砚╱台北报导〕你知道近年来掳人勒赎案中绑匪开价的勒赎金额有多高吗﹖根据研究发现,近八年来,台湾最高法院判决掳人勒赎案件确定的三十一起案件中,绑匪开口的勒赎金额总计高达五亿三千二百一十万元,但最后实际成交金额为二亿一千三百八十二万元,差额高达三亿四千多万。

研究发现,这可能是因绑匪知道肉票或家属会要求降低赎金,故意订出高价以保留议价空间,同时也可能是绑匪根本错估肉票的经济状况所致。

研究指出,平均每一起绑架案,绑匪恐吓的勒赎金额约一千七百万元,而平均得手金额约为六百九十万元。

另外,研究也发现,凡因勒赎而杀害被害人的歹徒,绝大多数都会被判处死刑,但若不撕票者,最重是处无期徒刑,而却只有百分之三十五点六的受访绑匪知道会被判重刑,其余都不知道会判重刑、甚至死刑,故研究建议,相关单位应宣导绑匪不要杀害肉票,以免面临死刑等重刑,并进而保障肉票的安全。

这项名为“台湾地区掳人勒赎集团犯案模式与防制对策之研究”,是由中正大学犯罪防治研究所所长杨士隆所主持的研究计划,该研究特别针对民国八十五至九十二年间,台湾最高法院有关掳人勒赎案件判决确定的三十一起判例进行分析,同时,也针对目前全国各监狱中,因涉及掳人勒赎罪而遭入狱服刑的一百七十六名受刑人,做问卷调查。

研究发现,会犯下掳人勒赎案者,以男性、无业居多,且多数有窃盗、枪炮、杀人或毒品前科,其中年龄二十一至四十岁者,占了七成二六﹔至于在犯罪动机上,绝大多数是源自于经济压力,有的是积欠债务,有人则因假释期间缺乏经济来源而再犯,也有的是因案逃亡或通缉,为筹措跑路费,更有人因吸毒没钱而绑票。

若以绑匪成员分析,“朋友”是最常见的组合,其中又以狱友、赌友、毒友或同案的共犯,“兄弟”是另一种组合,还有一种是男友的同居女友,为了男友而被拖下水。

这项研究同时指出,掳人只是手段,赎款才是最终目的,而在三十一起案例中,绑匪要求的赎金总数为五亿三千二百一十万元,经肉票家属与绑匪讨价还价结果,赎金降为二亿一千三百八十二万元,减少了三亿四千八百二十八万元。

但赎金订定取决于三点,分别是绑匪所需偿还的债务或生活费用、被害人的身价,以及临时讲价,有时绑匪会错估肉票的身价,令家属付不出赎款,绑匪只好“降价求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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