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房地产开发商史英文诈骗的举报

市政府诸多部门渎职、沦为其行骗工具 原市政法委员副书记任铁夫策动群众攻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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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

如8月16日《中国房地产报》所载,广西首府南宁曝出拥有全国人大代表身份的广西荣和企业集团公司老板史英文及其老婆利用国有土地、诈骗金额逾亿元的大骗案。其诈骗金额之大、践踏法律之狂、牵扯政府部门之多、影响之恶劣实属全国罕见。自2004年8月10日起,每天都有数百受害者云集开发商营业场所要求退房和赔偿损失,成为首府南宁人数最多、持续时间最长也是最有序的群体维权事件。

一、事件背景

1、控诉书涉及人物简介

史英文:男,1965年10月1日生,身份证号450103651001005。现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总裁、法定代表人,广西工商联副会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光彩事业奖章”获得者。93年以承建南宁市周转房——长堽岭荣和花园跻身于南宁房地产业。94年任南宁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年开发荣和新城一、二期住宅小区。96年成立荣和集团,任总裁、法定代表人,兼“华联”法定代表人,开发荣和新城三期住宅小区,2000年将“华联”法定代表人让给其妻董晓丽(已移民加拿大)担任。03年以荣和集团名义开发荣和山水美地房地产项目。同年8月成立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仍以其已移民的妻子董晓丽的名义任法定代表人。

董晓丽:女,史英文之妻,南宁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移居加拿大。

任铁夫:男,被中纪委“双规”前任南宁市政法委副书记,南宁市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解除“双规”后降级退休。

2、小区简介和本案事由

荣和新城三期住宅小区(以下称小区),位于广西首府南宁邕江南岸白沙半岛,总建筑面积13万多平方米,绿化面积达60%以上。小区分碧江园、景江园两部分。景江园濒临邕江,有面积近3万平米的沿江观景广场,不但有廊、亭、池、阁和迷你动物园、儿童乐园、烧烤场等休闲娱乐设施,还有两个网球场、一个门球场等体育设施。其超大面积的绿化环境和齐备的附属设施在全国住宅小区中屈指可数。

小区拥有建设部“国家级小康住宅示范小区”、“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广西建设厅“广西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首府绿化委“园林绿化最美庭院”、市政府“南宁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等等桂冠。小区还获得科技部、建设部“环境质量优秀奖”,联合国人居中心、国家建设部“2000年全国优秀住宅社区环境特别金奖”,建设部“八.五期间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建设部“物业管理优秀奖”等等至高的荣誉。开发商还是首批“广西承诺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老板史英文也因售价和销售率创下奇迹而一举成为全国显赫的房地产大亨,“福布斯”富豪排行144位,且成为了全国人大代表。

然而,谁也没料到光环掩盖的是一个精心谋划、牵扯众多政府部门的大骗局。2004年7月,由于南宁市堤路园工程江南白沙段的勘测施工,这起隐藏了4年之久的骗局终于暴露出来了。

二、史英文夫妇的违法犯罪事实

1、最美庭园建在非权属土地上,天价出售的竟是非法建筑

小区的地理位置在南宁属三流地段,环境因农民猪圈、鸡场和菜地环绕而堪称恶劣。史英文却独具慧眼地看上了这块价格低廉的土地,他艺术地将原本成片的土地分为3小块(宗地号0513106、0513107、0513108,共67484.83平方米)买下,“智慧”则用在法定由其分担成本费、不允许建造任何构、建筑物的47260.35平方米非权属土地上。他通过种种手段,打通关节,在这块非权属土地上投入少量资金,精心装扮起3万平米的超大沿江观景广场,并明目张胆地圈入小区围墙。不但大肆宣传其“拥有3万平方米超大沿江观景广场,6.8万平方米的绿地(注意,比小区总用地面积还大)”,而且竟敢写入合同出卖。并以此在南宁首屈一指的“新兴苑”楼盘售价仅1900元/平米的当时,创下每平米2500~4100元高价、短短几个月内销售一空的奇迹,仅高于正常价格的暴利就达1.5亿元之多。(见附件:地籍图,南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广告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荣和新城三期汇报材料复印件,荣和新城三期面积汇总表,荣和新城三期销售收入表,小区实景照片)

2、建豪门,霸占城市街道

地籍图清楚地表明,史英文夫妇为了少付钱,有意将小区景江园用地分为两小块来买,作为景江园唯一的出入通道就自然成了非小区权属的城市街道。有南宁第一豪门美誉的景江园大门,是史英文夫妇掏购房者腰包的第一个法宝,与3万平米的花园绿地一道,挑起了人们强烈的购买欲望。谁都不会想到大门锁住的是城市街道,围墙围住的有大片非法霸占的土地。小区业主在做了3年豪门梦和最美庄园梦之后,随着堤路园工程的开工,面对的只有出入“无门”、烟尘滚滚的残酷现实了。(见附件:地籍图,小区大门照片)

3、在城市规划道路的中心线上建围墙

地籍图和路网图清楚表明,史英文夫妇为了显示小区的庞大、气派,竟然超越红线,将景江园东、北面和碧江园东、北面的围墙建在城市规划道路的中心线上,围墙内用于停车的地方,都是非法侵占的国有土地。(见附件:地籍图,路网图)

4、恶意误导、牟取暴利

碧江园以及景江园北面的楼盘离邕江较远,且紧挨着农民的猪场、鸡场和大片的菜地。单靠以上的手段,似乎不足以抬高这两处楼盘的房价。但史英文仍有高招,他在广告宣传中把恶劣的猪场、鸡场和大片菜地的环境描绘成“规划中”的白沙公园,送给购房者一个美梦,一下子就把房价和销售促了上去。而今,居住在这两处楼盘的业主并没有盼来梦了三年的公园,却将是紧贴窗前而过的烟尘大道。(见附件:地籍图,路网图)

5、非法鲸吞业主的土地款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购房合同》条款:商品房一经交付,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开发商的权利和义务即依法随房产转移给购房业主。小区已于2000年12月底全部交付完毕,而贪得无厌的史英文仍然于2001年3月30日打通市国土局关节,签定了一份《补充协议》,将已经分摊到房价中的绿地、道路公益用地负担减少6389.99平米,鲸吞属于业主的1,931,567元土地款。(附件:南土合字[1998]第78号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6、偷天换日,躲避法定验收、掩盖骗局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市建设局是综合验收的行政主管部门,国土局、房产局、规划局及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同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并须对各自负责的验收内容签署明确的验收意见并对此负责。然而史英文夫妇为使其诈骗罪行得以掩盖,仍然采取打通关节的手段,取得有关部门的配合,尽管已经违法交付使用,仍然采取虚报材料、偷天换日的办法,骗来根本不了解其土地、规划等证明资料具体数据的国家建设部,对小区进行《国家级小康住宅示范小区》验评,随后以其获得建设部《国家级小康住宅示范小区》荣誉为据,得到市建设局“按照简易程序”,确认综合验收合格的批文,以非法定验收性质的评验避开了可能使其罪行暴露的法定验收程序。(附件:南宁市建设局“关于对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确认荣和新城三期工程综合验收结果请示的批复”)

7、窃取业主财产为其贷款担保

史英文夫妇在楼盘交付使用后,不仅没有立即归还其欠银行的贷款,解除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而是串通银行,继续使用相关权利和义务已经依法转移给业主的土地使用权为其贷款担保。2001年9月17日换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清楚地显示,小区全部土地处于抵押状态。直至2004年8月4日,我们从市国土局和房产局的电脑档案查实,小区全部土地仍然处于抵押状态。而史英文夫妇开发的荣和一、二期小区(092号宗地)是在1997年交付的,但土地使用权竟被史英文夫妇用于担保抵押至2003年3月27日。(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卡)

8、瞒报面积,超规划建设并涉嫌偷税

规划批准的总建筑面积为122243.6平方米,开发商实际建筑和销售总面积为134588.52平方米,上报给建设部等部门的数据则为118766平方米,瞒报建筑和销售面积15822.52平方米,金额4600余万元,可能涉及的税款近400万元。同时也是超规划建筑12344.92平方米。(见附件:规划总平图,荣和新城三期汇总表,荣和新城三期汇报材料)

三、有关部门诸多官员执政为“商”,沦为史英文夫妇行骗的工具

1、规划局某些官员助纣为虐,为史英文夫妇行骗立下头功

号称南宁“第一豪门”的景江园大门,是史英文掏购房者腰包的第一个法宝,与3万平米的花园绿地一道,挑起了人们强烈的购买欲望。骗局暴露之后,市规划局某些官员似乎得了健忘症,居然推说不知道史英文在城市街道上建大门、在规划道路中心线上筑围墙、在国有土地上装扮享誉全国的“最美庭园”。然而,规划局1999年4月23日批准修建“豪门”的文件还是被我们从浩瀚如海的城建档案里挖了出来。在经过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规划图上,那3万平米的超大花园也赫然纸上。并且,一拨拨前来观摩、学习的团队,有几个不是规划部门某些官员领来的?面对霸占了城市道路的豪门和圈住3万平米非权属土地的围墙,面对3万平米非权属土地上冒出的10座违法构建物和郁郁葱葱的绿地,以及开发商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他们真的都患上了白内障和聋哑症?说市规划局某些官员与史英文夫妇共同行骗依据固然不足,但在史英文夫妇的功劳簿上,他们的头功确是无人可争的。

2、国土局某些官员严重渎职,为史英文夫妇行骗提供条件

房地产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土地部门依法应该跟踪监管,对“拥有6.8万平米绿地、3万平米超大沿江观景广场”等等铺天盖地、带有明显欺诈性的广告理应引起重视,迅速开展调查。然而,在2001年9月7日国土局对小区进行换发《土地证》前的地籍调查之际,尽管小区已经全部交付使用,包括非法构建物在内的所有设施均清晰在目,土地部门却仍然对史英文夫妇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的事实装聋作哑,竟然给出“界址清楚,无争议”的结论,作出与现状不符的测量数据,发放令史英文夫妇满意的新《土地证》。

在明知房产交付,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开发商的权利和义务依法随房产转移的情况下,竟把应该退还给业主的193万余元绿地、道路公益用地负担变更款项用于冲减史英文夫妇的其他应付土地款,直接侵害了业主的权益。(附件:地籍调查表,解析法面积计算表,南土合字[1998]第78号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3、建设局某些官员为骗局授以合法外衣,大开方便之门

如前所述,房地产项目交付前必须通过综合验收。市建设局某些官员却没有履行其法定职责,竟然以非法定性质的验收替代法定的综合验收,为史英文夫妇打开了最后一道关防,为骗局披上“合法”的外衣。并且,与其他部门一道,为史英文提供和上报“60%绿化率”,甚至“73%绿化率”等等虚假的证明材料,骗过了国家建设部、科技部,甚至全国人大常委会,使奸商不但获得诸多的荣誉,还坐上了全国人大代表的金交椅。

现在,小区的验收资料,仅存有市建设局关于按照简易程序确认小区验收合格的批文,没找到任何法定要签署明确验收意见的文件。更为奇怪的是,竟然连建设部主持的评奖验收资料都告“失踪”。

4、市房产局某些官员违规给开发商发出内涵丰富的《房产证》

其一,骗局暴露后,市房产局声称他们并没有参加综合验收,所以不知道开发商的“违规”。然而没参加综合验收却为开发商办理了《房产证》,而且别出心裁地在《房产证》附图中特别附上了史英文夫妇非法占用的“3万平米超大沿江观景广场”全景图。客观上起到了误导购房者,使史英文夫妇的骗局得以长期掩盖的作用;其二,在土地处于抵押状态时,仍然违规给开发商办理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房产证》,为史英文夫妇使用相同的抵押物获取再次贷款提供了条件。(附件:《房产证》)

5、政府某些官员不负责任的捧场,客观上为不法宣传推波助澜

小区的业主基本是社会层面比较高的人士,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企业家、高级知识分子和商人,还不乏资深的法律界人士以及外籍人士。业主对自己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投资,并非不谨慎。为什么近千户业主全都落入圈套呢?特别是在知道史英文夫妇曾经于1997年因一、二期楼盘房屋面积做假案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的情况下,仍然踊跃抢购三期的楼盘呢?他们当然不会轻率地以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为信,却跳不出史英文夫妇设下的“眼见为实”的陷阱。他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当之无愧的“最美庭园”,还看到由自治区和市政府某些领导,甚至国家级领导人带领的络绎不绝的参观团,还看到一块块金光灿灿的荣誉牌匾……….一切的一切,不容购房者有丝毫的怀疑。如是,仅存的一点警惕终于被彻底地解除。某些领导人不负责任,起码是不慎重的捧场、褒奖,起到了史英文的广告宣传所无法起到的作用,客观上也沦为了史英文夫妇行骗的工具。(附件:牌匾照片)

6、银行违规操作,构成对小区业主侵权

工行广西分行营业部在出具同意给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且房产已销售完毕之后,没有及时收回对开发商的贷款、解除已经依法随房产转移的土地抵押,而是未经实际使用权属人——业主的同意,继续使用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史英文担保放贷。尤为严重的是荣和一、二期的土地使用权竟然被银行和史英文夫妇窃用达5年之久,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益。由此引发全国首例数百名购房者群体拒付银行按揭款的事件。

四、受害人的无助、无奈

1、业主的维权行动

2004年8月4日晚,得知真实情况的业主出离的愤怒了。为了引导合法、有序的向政府和社会呼吁,向史英文夫妇提出退房并索取赔偿,业主自发组织紧急维权小组。

8月10日上午,得不到开发商任何答复的数百名业主自发地云集史英文夫妇办公所在地—-荣和山水美地(以下简称山水美地)强烈要求退房和赔偿损失。但听到的是通过开发商之口传达的:“要严查(业主)幕后黑手……….. ”的区政法委批示,自始至终没有听到开发商一句认错的话或道歉的话。业主在现场打出了“荣和集团是广西第一奸商”、“还我3万平米花园”、“不买荣和黑心房”、“严惩奸商”等横幅,却没有任何打、砸、抢等过激行为,没有损坏“山水美地”一砖一瓦。尽管8月12日、27日两次在众多警察眼皮下发生开发商保镖殴打古稀老人的事件,业主们仍然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因为业主们除了明白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之外,同时也害怕给“陷”得太深的某些官员抓住弹压的口实。(见附件:现场照片,司法鉴定书)

2、史英文夫妇有恃无恐

骗局暴露后,史英文夫妇不但没有向受害业主承认错误,求得谅解,反而采取关闭售楼大厅空调、撤掉所有座椅,甚至对古稀老人大打出手等手段,逼迫数百业主到室外甚至街道旁喧哗、抗议。甚至由中纪委刚刚解除其“双规”的市政法委书记赤膊上阵,利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其书记身份的信任,策动受害业主组织千人队伍到自治区政府闹事、冲击政府机关,为弹压制造口实。同时,还加紧了恐吓、收买业主“骨干力量”的动作。对业主,则恐吓电话和短信不断,甚至利用其控制小区物业管理的绝对优势,张贴、散发对维权积极分子进行人身攻击的大字报。更有甚者,竟然对刊登披露文章的《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进行威胁和利诱。

骗局暴露后,史英文始终强硬地坚持他们没有错,利用非权属土地设诱饵是“秉承政府批准的规划条件进行宣传…..进行建设和销售”,“夺走绿地的是政府”。在政府工作组三次召集的双方代表见面会上,史英文同样没有半点承担责任的姿态,丝毫不提他利用非权属土地做假并以合同形式将国有土地性质的“花园”出卖的违法性,也始终没有半点真正解决问题的迹向,毫不掩饰他将群众矛头引向政府,逼政府替他们夫妇买单的企图。(附件:开发商的公开信)

3、“双规”书记策动攻击政府,某些官员却向其通风报信

从8月20日起,刚刚由中纪委解除“双规”后降级退休的原市政法委书记任铁夫就频繁出现在“山水美地”现场,频繁地与群众接触、谈话,利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其书记身份的信任,策动受害业主组织千人队伍到自治区政府闹事,冲击政府机关。并给“积极分子”布置了具体、细致的任务和做法。于是,街道旁扯横幅、号召上街游行、号召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讨说法的情绪骤起,维权小组几乎无法控制原来良好的秩序,极可能对即将召开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带来严重影响。维权小组弄清情况后立即向工作组、广西国安厅、公安厅提交了《关于有人蓄意挑动荣和三期业主到自治区政府闹事的紧急报告》。24日下午,原来一直活跃在现场的任铁夫突然停止了动作,但是,原来接受他指令的业主受到了威胁。维权小组对泄露《紧急报告》内容的做法表示不理解和担忧,黄定坚副组长推说是维权小组自己把《紧急报告》传给市稳定办李主任的。稳定办李主任的解释是:该人是党员,组织找他谈话是必要的。但这种明显有悖《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举报条例》的做法使群众很难理解。(附件:《关于有人蓄意挑动荣和三期业主到自治区政府闹事的紧急报告》)

4、政府工作组对群众的态度

市政府就此事件成立专门的工作组以来,始终没有出面给“闹事”业主做疏导、安抚工作,对群众的呼声没作出过半点回应。相反,一旦接到史英文的“告急”,立刻赶赴现场救火,且从来不问冲突的起因,从来不去压制史英文的挑衅行为,每次都是不问青红皂白地给“维权小组”警告,每次都少不了“干扰人家卖房是不允许的”、“在路边喊口号是违法的”、“将动用警力”等等等等。群众看不到丝毫为民做主的体现,看不到秉公处理的迹象,看不到给史英文形成了什么压力。即使在36℃的高温天气,仍然放纵开发商关闭大门关闭空调,逼迫群众聚集在街道旁等等挑衅行为。9月4日,在没有业主代表参与的情况下,炮制出一个《处理荣和新城三期有关问题现场协调会议纪要》,把史英文夫妇的诈骗定性为华联公司“售销策划与土地权属存在出入”、“在销售策划过程中存在过失”,把史英文逼迫政府替其买单说成是“业主提出的规划调整要求”,意图替史英文夫妇改变行为性质,逃脱法律的严惩,封堵受害人退房之门。由于工作组的表现,维权小组引导业主守法维权、确保不针对政府的工作异常艰难。工作组的“警告”,他们肯定不能原话传达,只能苦口婆心地劝导,甚至不惜瞎吹政府是如何如何地关怀群众、维护群众的利益。不少业主认为维权小组已经被收买了,认为政府工作组是史英文的消防小组,甚至认定他们是腐败分子。

5、广西媒体“言语不能”,驻桂记者境遇尴尬

事件发生后,广西区、市各媒体闻风而动,立即进行了跟踪采访,不少记者经过多方面调查、核实,写出了稿件,但最后都没能刊载。面对无助的业主,他们叹道:对不起了,领导有死命令,荣和的事谁都不许碰。

外省市和国字号媒体的驻桂记者境遇则更加尴尬,采访的稿件还在执笔之时,有关部门或开发商的工作就已经做到了他们总编那里。不少人还有幸得到了开发商的“关怀”或“好言相劝”。敢于披露真相的《中国房地产报》驻桂记者享受到了更高的“待遇”,市政府和开发商都相继与他“交流”过了。

不能不提的是,香港《大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遭到了维权小组和业主们的拒绝。说明受害业主尽管非常无助、非常无奈,但还是在极力维护国家的形象和党的形象,完全不是某些官员和开发商所说的闹事刁民、不稳定因素。

6、解决方案还是解脱方案

荣和事件完全是因史英文夫妇诈骗而起,我们一贯的要求是严惩践踏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要求史英文夫妇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果说史英文夫妇坐牢我们就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我们也毫不犹豫地选择让他们坐牢!

在9月3日政府工作组召开的“方案”通报会上,我们业主代表首先重申拥护和支持市政府的堤路园工程方案的一贯态度,没有提过任何更改规划的要求;在荣和事件问题上,明确要求政府严惩奸商、严肃法纪。但是,工作组于9月4日在没有业主代表参加的情况下,炮制出一个《处理荣和新城三期有关问题现场协调会议纪要》,煞有其事地表示“协调妥善解决了业主提出的规划调整要求”,以此确定将修路剩下的一半绿地让史英文买回去“还”给小区业主。我们认为是很不妥当的:其一,堤防工程建设规划100米控制线是根据《防洪法》的规定,结合南宁防洪需要而设定的,是经过科学的反复论证的。如果为了解脱史英文夫妇的欺诈责任和掩盖某些部门、某些官员的问题,不惜采取这种割肉补疮的办法,恰恰是用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恰恰会造成执政为商的恶劣影响;其二、小区附近的堤、路、园规模越大,我们受益就越大,不但不会对我们的生活环境带来破坏,反而能使我们小区的小环境完全融入美丽的大环境之中,小区业主由衷的高兴。其三,史英文夫妇在不属于其权属范围的土地建起诱饵,并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卖给购房者,非法暴利逾亿元之巨,已经构成合同诈骗,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不是可以用协调或者谈判来代替刑罚的。如果政府迫于史英文或某些“干系”的“压力”,把不该割让的防洪规划建设用地割让出去,就可能使史英文夫妇和某些腐败、渎职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得以掩盖,逃脱法律的制裁。史英文夫妇应该受到的惩罚和应该赔偿的数额,是依据其行为的性质而决定的。政府把不该割让的地割让给了他们,就等于帮助他们变重大欺诈为所谓的“出入”和“过失”,实际封堵了受害人依法获得合理赔偿的大门,使他们可以不伤皮肉的用不足其诈骗所得百分之几的金钱代价替代应该受到的刑事严惩或巨额民事赔偿。所以,业主一致认为《9.4会议纪要》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解脱方案,而所谓的“赔偿”完全是侮辱性赔偿,不但侮辱业主,重要的是侮辱法律。同时,明显是在把错误的后果和麻烦强加给本届政府。

五、殷切的期盼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史英文夫妇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起码,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的规定,认定史英文夫妇的行为为商业欺诈;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史英文夫妇行骗过程中实际所起到的作用起码是严重渎职。另外,在这个涉及众多部门的罕见骗案中,完全没有经济犯罪是很难令人相信的。

一个多月来,每天都有数以百计,有时甚至近千业主出于义愤、迫于无奈云集于开发商的经营场所——“山水美地”,强烈要求退房和索取赔偿。所有证据均证明荣和集团是荣和三期的第一发展商,也是“山水美地”的项目业主,老板都是史英文夫妇,史英文的老婆董晓丽至今还担任着华联公司和荣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三个公司实际是史英文夫妇不同招牌的夫妻店。售房是正当的经营活动,退房当然也是正当的经营活动。开发商和某些苦心替他们解脱的官员越是把责任推到实际销声匿迹的空壳公司——华联公司身上,我们就越应该警惕其金蝉脱壳的诡计,坚决保住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也用我们的切肤教训警醒青睐“山水美地”的客户,使他们在掏腰包之前务必查实“眼见”的一切。但是,我们保证绝不做超出法律许可范围的举动,也绝不干扰和影响中国——东盟博览会。

当然,也有部分业主已经做好向史英文夫妇提起诉讼的前期准备,鉴于本案背景之复杂、牵扯政府部门之多,鉴于事件发生以来政府工作组的种种表现,本案在当地明显不可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和公平、公正的审判,我们强烈要求:

1、请求自治区高级法院指定本案异地审理;
2、请求自治区高检督办,严查涉案部门的渎职犯罪;
3、请求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局亲自查处本案中的违法、违记人员。

我们知道,某些部门的不公,不代表政府不公;某些官员的腐败,不能代表党和政府腐败。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严惩腐败分子和违法犯罪,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肃法纪,伸张正义。

广西南宁市荣和新城三期小区业主
2004年9月13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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