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车祸 肇事原因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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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讯】2004年12月22日晚,凌源市国税局退休干部杨志远在横穿自家门口的马路时,被一辆桥车刮倒在地,随后,这辆桥车又掉转车头,从杨志远身上轧了过去,老人当晚因胸部严重创伤而死亡。

据辽沈晚报报导,凌源市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杨家亲属对结论不满,提出许多疑点。目前检察机关对这个结论也产生了疑议。

* 是过失致死还是故意杀人?

杨志远的老伴捧着老人的遗像说:“他第一次被车撞倒,是意外。可是,这车掉头再轧一次,还是意外吗?可不就是故意杀人吗?”

杨志远的儿子说,“法医鉴定的结论显示,我父亲在第一次被刮倒时,身体有部位受伤,但不致命,因为第一次只是被车刮到,并不是被直接撞击,如果及时送医院治疗,以他的身体状况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据目击者描述,“肇事车撞倒人后,在受伤者前方几米处停下了,司机打开车门,推了一下因急刹车晃歪的眼镜,回头看了一眼受伤者,然后关上车门,车再次开动 。车启动后,竟调转车头,向倒在地上的老人冲了过来,并径直从老人身体上轧过,由于老人的衣服被轿车底盘刮住,轿车在将老人拖出近10米远后,才彻底轧过老人的身体,而后逃离现场。” 目击者记下了车牌号:冀BL3892。

* 自首者不是驾车者

事故发生10多个小时后,凌源市地方税务局松岭子乡税务所司机王某向警方自首。警方在讯问过程中怀疑其是否是当事人,因为王某对很多疑点难以自圆其说。当王某得知自己将面临故意杀人的起诉时,终于交代,事故发生时,自己并没有开车,当时开车的是他们税务所的所长郝国文。

郝国文没有驾驶执照,而且是酒后驾驶。

* 车主是某煤矿负责人

当警方进一步调查时发现,桥车不是凌源市地方税务局的,而是牛营子镇某煤矿负责人孙某。为什么将自己的车借给没有驾照的郝国文?没有交代。

据记者了解,郝国文的叔叔是当地一位政府官员。当地警方一位负责人说,“郝国文的叔叔给我们打过电话,特意告诉我们秉公办理此案,你们放心,别说是他的侄子,就是我自己的孩子犯了法,我也会依法处理。”

*结论受质疑

凌源市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说:郝国文无驾驶证、酒后驾车、肇事后逃离现场的行为 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郝国文承担事故的全部过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杨志远无责任。

凌源市检察机关在审查警方提供的证据时,对“过失致人死亡”这个结论也提出了数条疑义,要求警方进行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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