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裘大获准保释候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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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8日讯】因收受利益罪名成立而正在服刑的前房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获上诉庭批准以100万元万现金及100万元人事保释,等候上诉。

陈裘大辩护律师、资深大律师白孝华27日在庭上表示,审讯时曾作证的廉政公署总调查主任杨恩德,于2001年11月有一项醉酒和不小心驾驶的刑事纪录,但审讯期间廉署并无通知辩方,事后廉署亦不肯提供更多的相关资料,若杨一早披露,对陈的审讯结果可能会不同。
上诉庭接纳这个上诉理据,批准陈裘大(59岁)保释等候上诉。但陈裘大要交出旅行证件,及每星期向警方报到三次。

歌星陈奕迅父亲、陈裘大原为房屋署的总屋宇装备工程师,较早前被裁定10项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罪名成立,涉及贿款336万元,被判入狱7年,并要交还260万元贿款予政府。他也因而失去550万元的长俸。翻开香港以往被判刑贪官的资料,陈裘大的刑期排名第二长,仅次于律政署大贪官胡礼达之后。

陈是极度贪官

2003年主控官麦礼忠形容陈裘大是一名“极度贪官”(extremely corrupted civil servant),收受大笔贿款,廉署更在其房署办公室内安装闭路电视,成功多次拍下陈在办公室内打开信封取出大叠钞票,点算贪污得来的银纸。

陈裘大收取贿款对象包括朋友、工程师、房署认可的工程承办商或屋宇装备物料供应商。麦礼忠概述了对陈裘大贪污指控的多项事件,指陈收受多间房署认可工程承办商或认可屋宇装备物料供应商的贿款,以协助他们获得工程合约,或在监管施工时予以优待;更有供应商预早给予“保金”,以确保日后发生事故时会给予援手;另外,还指控陈收贿,协助朋友儿子取得政府合约工程师职位。

被告收取的贿款,最少一次为2万元,最多一次为150万元,共分12次收取。案件涉及的承办商工程,包括黄大仙上一期重建工程内电气材料安装、天水围三区一期建筑计划内使用微型断路器、慈爱四期重建工程的电缆工程、油塘五期重建工程的窗口式冷气机水密性测试,另涉及荔枝角、将军澳及天水围四个地盘工程及荔 枝角二期建筑计划。
【案件编号﹕CACC26/04】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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