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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动辄打老婆 婆媳声请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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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晓欣╱鹿港报导〕彰化县1对谢姓父子,平日都有殴妻习惯,媳妇去年忍无可忍声请保护令后,果然有效遏止丈夫暴行,当媳妇看到婆婆再度被公公出手所伤时,立刻带着婆婆去声请保护令,希望保护令能够终止谢姓父子的家暴行为。

彰化县警方表示,这对婆媳与谢姓父子都共住一个屋檐下,公婆年近7旬,儿媳年纪约30多岁,谢氏父子只要心情不好,就会出手打老婆,这对婆媳隐忍多年,只能在暗夜偷偷流泪。

儿媳去年声请 婆婆不苟同

媳妇去年再也受不了丈夫的恶形恶状,决定声请保护令,当时全家人都无法接受媳妇的作法,包括婆婆在内,都认为家丑怎可外扬,但媳妇认为,只有此法才能改变丈夫行为,让婚姻生活不再活在暴力阴影之下。

儿子行为收敛 公公照打婆婆

警方指出,这位媳妇所声请的保护令核发下来之后,丈夫不敢再对老婆拳打脚踢,但公公仍不时出手打婆婆,媳妇日前见到婆婆又被公公打到满脸瘀青,坚持带婆婆到医院去验伤,并到警察局声请保护令。

媳妇看不过 带婆婆二度验伤

但保护令尚未核发,公公再度出手打人,媳妇得知后二度带着婆婆验伤,员警马上为其声请暂时保护令,希望加快保护令核发流程,而婆婆在步入警察局时则说,再也不要忍受这种暴行,希望保护令能还给她平静的生活。

声请费涨7倍 受暴者却步

〔记者林雅丽、刘志原、周富美╱综合报导〕保护令声请费用8月5日起调高后,2个多月来,部分县市出现受暴妇女无力缴纳的窘境。警方则表示,在紧急状况下,费用可由家暴中心垫付,等到法院核发保护令确定,再向加害人取偿。多位民代则希望修法,让费用由国库负担。

“非讼事件法”修正,使家暴保护令的声请费用从8月5日起从135元调涨为1千元,部分县市警察局受理家暴案件的警员发现,曾有受暴人来电询问声请保护令的过程,但得知必须缴纳1千元后,纷纷打退堂鼓,未再跟警方连络。

高雄市籍立委管碧玲、市议员康裕成、陈信瑜及高雄市家暴中心、家暴官、多位律师研议后,初步决定提案修正家暴法第9条增列“检察官、警察机关或直辖市、县(市 )主管机关为被害人向法院声请保护令时,其费用由国库支付”条文。

对保护令声请费用调高,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表示支持,该会秘书长何碧珍指出,家暴受害者绝大多数都是妇女,以往声请费用只有135元,受暴妇女在逃出家庭身无分文时,大多由承办家暴案件的员警与社工人员自掏腰包代为垫付,但费用一下子涨到1000元,很多家暴受害者为此望之却步,基层警员与社工也可能无力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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