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关于谢晓丹在实施强迁中严重侵权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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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讯】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当我们在11月30日的广州日报上看到《关于干部任用公示的通告》上有谢晓丹的名字时,感到无比震惊和强烈的愤慨。我们是被广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广州市房管局)属下的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强行拆毁房屋的广州市番禺新造镇小谷围艺术村(A区、谷围山庄、临江苑)的业主,在2002年领取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房地产权证》。2003年4月29日,市房管局以建“高等学校”为名发出(番2003)第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提前60年收回我们拥有国家认定70年的土地和房屋使用权,拆毁我们建成不到几年(有的是刚建成尚未入住)的房屋。

小谷围艺术村的整个拆迁过程,是广州市房管局一个完全违法行政的过程。在市房管局简文豪、谢晓丹等的支持和纵容下,拆迁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市房管局属下机构)无视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无视国家大法,在未与我们达成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利用职权采取野蛮和非法的手段,强行将我们的合法房产毁灭,剥夺我们对财产的处置权和所有权,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联名上书,以诚实负责的态度向市委组织部反映直接参与小谷围艺术村拆迁过程的广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谢晓丹等打着“依法行政”的旗号在广州大学城建设过程中的违法拆迁行为。

一、无视国家大法,越权、违法批准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征用小谷围岛18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900余公顷),造成岛上基本农田全部被毁,艺术村三区165栋合法别墅全部被彻底毁坏。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中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 广州市房管局不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强行收回我们的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拆毁我们的合法物业,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或许你们会认为这是集体决策,不是谢晓丹个人行为,但谢晓丹作为市房管局一名副局长,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二、不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违法向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在拆迁小谷围艺术村的问题上,作为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广州市房管局,对拆迁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提交的建设项目批文不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事实上,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提交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是穗府11届97次[2002]5号《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02]197号文《关于同意建设广东省广州大学城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广东省政府在《批复》中,明确规定广州大学城“规划范围43.3平方公里”,作为一个整体项目交由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统一操作(其中小谷围岛的面积的18平方公里,即1800公顷),《批复》中还特别指令广州市政府“大学城的土地征用、拆迁、规划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由广州市政府负责;……用地、征地手续按规定办理,具体项目,按基建程序报批。”也就是说,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必须凭国务院批准立项的文件才能办理用地手续。省政府的行文准确清楚,广州市房管局局长简文豪、副局长谢晓丹如果是合格的国家公务员不会看不懂,他们未经合法程序就向广州土地开发中心签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要么是个法盲,要么是公然挑衅国法。

三、蔑视省政府的决定,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给省、市政府抹黑。

简文豪、谢晓丹等不执行省政府的指示,未经国务院批准就擅自批准小谷围岛1800公顷土地交给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使用,特别是在2003年10月14日省政府粤府办〔2003〕76号文《印发国务院督查组关于我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督查情况意见的通知》中“省政府已主动纠正了违规审批广州大学城用地的做法、撤销了有关征地批文,并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依法重新报请国务院审批。” 的指示下达后,在原拆迁公告到期时,他们还蔑视省政府的决定,继续给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发延拆字(番2004)第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无视中央政府的管治权威,公然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违法行为。

四、行政干预拆迁过程,以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手段操控拆迁评估和强制拆迁听证过程,对小谷围20户业主的房产进行强制拆迁的违法裁决。

国办发(2004)46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46号文)第三条规定: “严格拆迁程序,确保拆迁公开、公正、公平。” 但广州市房管局却不通过合法的途径通知业主参加强制拆迁听政会, 在他们操控的所谓“公开”听证会上,出席听证会的社会名流均为该局单方召集,更无安排媒体出席见证。会前以“不便告知”为理由拒绝向被拆迁人提供出席听证会的“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员名单,剥夺业主的知情权;听证会主持人更是以不准被拆迁人全面记录会议过程为理由野蛮强行终止公开听证会,其原因就如当时一位出席公开听证会的女政协代表所讲:“政府官员在录音、录像面前不敢说真话。”可见他们的行为既不敢公开, 也不会公正,更不可能公平,而最终的结果就是在被拆迁人缺席的情况下单方面进行强制拆迁裁决。

五、亲临强拆现场主持非法行动,纵容下属肆无忌惮地针对不同的业主,以不同的手法推进他们声称的“广州市拆迁史上最人性化,补偿最公正合理”的逼迁行动。

1、国务院46号文第五条规定: “政府部门要从过去直接组织房屋拆迁中解脱出来,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拆管分离’,……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但广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谢晓丹却多次亲临强拆现场主持非法行动,在其纵容下,既是土地使用者广州大学城建设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又是拆迁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的主任双重身份的蒙琦肆无忌惮地干涉补偿标准,甚至以行文的方法粗暴干涉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当我们的业主将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穗土开函 (2004)123 号《关于复核番禺小谷围岛临江苑评估结果的函》的复印件交给蒙琦, 问他为何干涉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时,他却说:“我不知道有这个文件。” 作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的主任,却对自己单位发出的一份牵涉到许多业主利益的重要文件说不知道,要么此人在说谎,要么不称职,要么草菅人命惯了。

2、违法拆迁黑干将蒙琦、杨和平(市土地开发中心副主任) 无视大学城项目没得到国务院批准,规划未得到建设部批准,土地使用未得到国土资源部批准的事实,多次在公开场合宣称他们有国务院的批文,他们的强拆行为是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得到国家领导人的认同,省市领导的支持的。他们高举“政府行为”大旗,强调“拆迁程序”合法,以政策开路,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着比黑社会分子逼迁手段更黑更野蛮的强暴勾当。

国务院46号文第四条规定: “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千方百计破坏业主居住环境,包括破坏公共绿化、照明,切拆住户用电、电话、电视,甚至拆毁住户小区围墙,破坏道路,强行撤走艺术村临江苑的保安,为小偷盗窃大开方便之门,使业主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导致部分住户的门窗被打烂,房屋物品被窃,更有甚者把菜刀从厨柜拿出来放在桌上,把铁钳放在煤气回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扬言:“他们不搬迁,我们就这样。看他们还搬不搬。”拆迁人甚至用围墙将业主的前后出路堵死,在业主门前种树,焚烧垃圾,使业主无法正常生活。当我们将所有这些情况向蒙琦反映时, 他不但没有任何的歉意,还大言不惭地说 “我是业主,我有权在我的红线内施工。” 杨和平说:“这三个别墅土地我们已买下,我高兴怎样拆就怎样拆”。这地他们买了?荒唐至极,我们的物业还没有卖,他们却说已经买了,还不如明说他们已经“抢”了更贴切。另一官员桂少田更是火冒三丈大叫“我就是政府,我就要拆你们,我还要继续拆下去,连配电房都要拆!”蒙琦、杨和平等还在公开场合对业主和采访记者说:“现在我们手段还很忍耐的了,到最后,我们就不顾一切也要拆你的房屋,大不了犯个‘行政失当’的过失”。为了配合拆迁人的“逼迁工作”’,近一年来广州市房管局、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从番禺区政府机关抽调近百名干部直接打着政府旗号上门逼迁。

简文豪、谢晓丹纵容和协助拆迁人掠夺业主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强行驱赶业主离开自己的合法家园,非法毁坏业主合法财产。副局长谢晓丹是分管小谷围拆迁的副局长,对所发生的违法暴力强制拆毁合法民宅不但不制止反而直接到现场参与,更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违法强毁公私财产责任。

强拆老百姓一幢房子在简文豪、谢晓丹他们看来是一件小事,但对老百姓来说却是一件天大的事。谢晓丹他们身为国家公务员,理应该为人民服务,但他们却欺上瞒下,利用手中职权强奸民意,大肆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他们践踏国法,公开对抗“三个代表”的精神,极大地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给我们这些无辜百姓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严重损害,在他们强行野蛮地拆毁我们房子的时候,实际上也在拆毁政府的公信力,拆毁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地位,拆毁党的执政根基!因此,作为普通的守法公民,当我们看到谢晓丹将被提拔时很难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无知、无能、无耻、无法无天的害群之马不但不受到应有的惩罚,还会被重用!

时至今日,我们的房屋被强行拆毁已过一年多,但拆迁赔偿问题到现在还没解决,作为主管此事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市房管局在我们多次投诉后仍不作出任何合理的处理。我们毕生的劳动成果已成为简文豪、谢晓丹、蒙琦、杨和平等社会败类滥用职权,盗用“政府名义”、“合法行为”进行肆意掠夺的资源。我们坚决恳请党和政府查处直接参与小谷围艺术村“害民拆迁”过程的简文豪、谢晓丹、蒙琦、杨和平等人的违法责任,为受害百姓主持公道。

小谷围艺术村(A区、谷围山庄、临江苑)
被强拆的业主
2005年12月1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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