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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会调查 论文抄袭案 医学院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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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以敬╱台北报导〕同一篇论文重复申请补助,企图“一鱼多吃”,还有教授长期投机“抄袭”国内外文献,甚至有大学老师涉及“剽窃”学生的硕士论文!

国科会过去五年判定的二十三件违反学术伦理案件中,以医学院案件最多,而学界传闻已久的各类陋习弊端,几乎一一具体呈现。

国科会判定的案件中,以引用他人文献或论文内容未注明出处的涉及“抄袭”案最多,或是直接引用他人图表,或是引用他人论文内容作为研究文献而不注明。

其中医学领域的抄袭案件,发生率居各学门之冠,国科会生物处分析认为,可能与临床医师比基础研究者繁忙,常把计划申请书和整理论文图表的工作交给助理,又忙到没时间检查,以及各种医学会选举频繁和医疗资源竞争激烈,使检举函比其他领域多出许多有关。

更令人讶异的是,有教授“借用”学生辈的硕、博士论文,论文中却只字未提学生名字,明显“剽窃”学生研究心血,不仅违反学术伦理,更明显违反师道。

另有一位媒体“名嘴型”的医学院教授,则是在学术研讨会公开演讲时,未说明出处地直接引用他人研究的论文摘要,其中除了浓度单位稍有不同,其余内容完全相同,图表也大同小异,因此也被判定有抄袭行为。

还有不少案件系属学界常见的“一鱼多吃”行为,部分教授彼此“借用”或“抄用”申请计划内容,同一研究计划构想就成为不同教授重复申请补助经费的工具。

国科会甚至发现有教授疑似直接借用对方电子档,申请计划内容几乎如出一辙。

校方不知 涉案教授照样升等

〔记者申慧媛、许敏溶╱台北报导〕国内学术抄袭剽窃案件频传,国科会虽对涉案教授追回补助款,却不仅未知会负责教授升等审查的教育部,以及涉案教授任教的大学,也有部分学校表示“根本不知情”,还有学校对国科会审议标准有所疑虑而不作处理,导致部分涉案教授不仅持续在原校或转至他校任教,甚至继续升等、升官。

国立台北师范学院校方对于有学校教授被国科会指证涉及抄袭,感到相当讶异,表示并未接获国科会相关通知,如果经查有教授抄袭,将召开教评会处置。事实上,国北师这位涉案教授已高升相当于次长级的政府机构副院长的高阶职务。

遭检举五年内至少有两件抄袭案的政治大学,校方表示,早先一位陈姓教授遭判定抄袭,因为该教授已自行辞职,学校不再追查﹔至于其他案件,经送学术审查的结果,认为与检举内容不符,且是不具名的匿名检举案,校方决定不调查,也没有提教评会讨论。

台湾大学传出有两件台大医院教授医师涉及抄袭,校方指出,由于论文违反学术伦理,与行医实务有所区隔,其中涉案医师被免除教授职务,但目前都还在医院看诊。

也传出有教授涉案的中山大学,校长张宗仁说,两年半前国科会追讨研究经费后,该名涉案教授已主动请辞离开学校,校方认为该位老师是非常优秀出色的教授,对于学术论文被检举,应是“小小的不注意”。

元智大学有教授被检举案,该校人事处长李弘晖说,早在国科会做出判定前,该名教授即以个人因素向校方提出辞呈,于九十一年9月离职,因此校方对检举案未调查,也不作后续处理。

中国医药大学共有两件违反国科会学术伦理案件,校方接获国科会通知后已做出惩处﹔中国医药大学主秘沈戊忠指出,校方经过研究伦理委员会讨论后已做出惩处,不仅停止涉案医师申请其他研究案,也拔除其学科主管职务,“由于当事人都相当年轻,希望他们从这次事件得到教训”,目前两人还在学校任教。

为防范类似情况再度发生,中国医药大学更设立研究伦理委员会,进行严格管控,凡申请国科会等政府单位的专题研究计划,论文都需经过委员会审查后始可上报。

台北医学大学有教授于九十二年违反国科会学术伦理案件,北医大主秘陈守诚指出,校方接获国科会通知后,随即召开“系、院、校”三级教评会,也给予该教授答辩机会,并召开学术审查委员会,最后依照校内规定给予惩处,前后历经半年时间,至于如何惩处,学校则坚持“保密”。

哪些人抄袭 国科会应公布

〔记者许敏溶╱台北报导〕学界抄袭剽窃频传,多位学者认为,国科会处理违反学术伦理案件过于消极,且不如其他国家严格,国科会应主动邀集国内各领域学者专家,订出一套更严谨的处理规范,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或通知大学、所属学会、教育部,甚至应在国科会网站公布名单,才能遏止剽窃、抄袭歪风。

曾担任国科会专案研究审查委员的澄社社长、阳明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教授洪裕宏说,过去曾有一位拿过两次国科会杰出奖的淡江大学教授,因为论文“几乎一字不漏”抄袭美国三流大学期刊上的论文,包括补助款、杰出奖座,一并被追回。

洪裕宏表示,国外相当重视个人信用,因为个人若借钱不还,信用资料将流通至其他银行,严重影响个人信用;同样地,台湾学术界也应建立“学术信用”观念,国科会公布严重抄袭学者的名字,并通知学校、所属学会、教育部,学者才会洁身自爱,学术水准才得以提升。

至于如何建立“学术信用”观念,洪裕宏认为,各学科对于引用原文比例多少才算抄袭,看法不一致,文学、历史较为宽松,其他领域较为严格,为订出一套适用于各领域的规范,应由国科会邀集国内不同领域的学者专家进行讨论,订出一套合理规范,依据情节轻微、有抄袭但情节不严重、严重抄袭等情况,给予口头警告,或者通知学校、所属学会、教育部,追回补助款,并在国科会网站上公布当事人名字。

前东吴大学校长刘源俊教授认为,国科会不公布教授抄袭研究论文名单,应与目前国科会未订立一套游戏规则有关,由于论文抄袭情节轻重不一,有人抄得多,有人抄得少,认定上也有争议,为了不得罪他人,审查者当然从宽认定。

“该公开就要公开”,刘源俊说,论文抄袭情节重大者,国科会当然要公布名单,光是追回补助款,根本无法达到惩罚、遏止效果,否则对于原著作者也不公平;此外,国科会应该建立横向的联系管道,将论文抄袭名单通知学校、学会、教育部,并向社会公布,共同为学术专业把关,不应乡愿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刘源俊表示,国内学术圈相当小,长久以来,不少专业领域为少数人士把持,由“老师审查学生论文、由学长审核学弟论文”的情况相当普遍,或者最多只是角色互调,倘若没有一套论文抄袭惩处规范,审查者把关时不够严格,恐怕无法杜绝抄袭弊端,唯有建立可依循的规范,才不致因人设事。

升等教授 放水费60万?

记者黄以敬、郭怡君╱调查采访

教育部一年受理大学教师升等申请案近二千件,国科会接获研究奖补助申请案更高达上万件,不仅审查学者因为人数不足而重复率偏高,其中更存有门派倾轧,甚至传出有学者把持审查权,按件收取“放水”费,据传升等教授一份论文就高达六十万元。

由于学术审查漏洞百出,不当引用他人论文或研究构想的抄袭剽窃无从防杜,一篇论文重复申请补助或升等,或是一篇论文多人抄用的“一鱼多吃”,更是常态。

过去资讯不流通,不少学者经常投机窃用国内外论文或中国大陆文献,近年由于网路发达,论文比对便利性大增,原本期望抄袭案减少,但国科会人员坦承,遭检举的论文抄袭案,其实不减反增,有逐年增加趋势。

国科会副主委廖俊臣曾目睹有中学生未征求同意,就公然拿随身碟拷贝某国立大学校长在笔记型电脑中的演讲资料,廖俊臣好心提醒此举侵犯他人智慧财产权,浑然不觉自己有错的学生轻松回答:“校长不会介意啦!”廖俊臣感慨,“如果大学对于学术著作权如此轻忽,学界要杜绝抄袭剽窃,恐怕不太可能”。

无论是教育部主管的教授升等,或是国科会负责的研究奖补助分配,尽管均有“论文审查”制度存在,事实上,多数论文被发现抄袭或违规,是被检举才爆出,鲜少在审查过程被发现,是“审查不周”还是“学学相护”?耐人寻味。

中部一所国立大学教授八十八年间被检举抄袭,就是因为这教授参加校长遴选﹔教育部调查后发现,不仅遭检举的校长当选人论文“不当引用”,连另一位参选人也涉及抄袭,因此当选教授自愿辞去校长职务,另一位参选教授则提前退休。但更令人担忧的是,如果不是两位学者竞选遭人举发,抄袭情事恐怕无法曝光。

国科会过去也一直缺乏违反学术伦理案件的规范,直到五年前政治大学教授陈长房历年著作涉及抄袭国外论文的事件爆发,国科会才在同年11月公布实施“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及审议要点”,开始系统性进行抄袭案件清查,却也始终摆脱不了外界对其论文审查漏洞的质疑。

教育部每年审查案高达六千多件,其中教师升等论文审查就有二千多件,国科会奖补助申请案则超过一万件﹔各学门领域足以担任审查委员的学者人数却未必充足,导致审查委员重复率偏高,容易形成学阀垄断。

现今有近五十所大专院校教师升等系由学校“自审”,自审虽是为尊重大学自主,但也可能使得升等成为“私相授受”的工具,系所院级主管可藉由圈选审查委员,对升等教师“施恩”建立派系,教师互审则可能“互送人情”,审查品质因而良莠不齐。

至于教育部、国科会等公权审查,过去教育部一位科员就可以决定审查人选,“少数垄断”、“外行领导专业”常引诟病,教育部于近年改由学者推荐学者,且订出“利益回避”条款,极力减少审查放水。

令人担忧的是,学术审查不仅有“学学相护”人情陋习,更传出有审查学者“按件计酬”、收钱放水的不肖行径,论文品质都无法确保,更遑论抄袭剽窃恶行的揭露。

教育部就曾接获论文送审者举发,有审查教授打电话暗示可以收钱“放水”﹔举发者更透露,依据外界行情,升等教授一份论文审查要过关,最多要送六十万元红包,升等副教授四十万,助理教授则至少要二十万。

论文审查除要防止互相袒护,还须防范“派系相轻”﹔尤其在医学院,过去就传出有教授逢不合派系学者必定痛宰,为防止“学派杀手”,教育部只好针对医学院订出回避条款,论文著作人可要求剔除三名可能不公的审查学者,免得有学者借机剔除眼中钉,但也成为令人感慨的特别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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