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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联反并吞法 界定台湾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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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因应中国将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台联昨天公布该党研拟完成的“反并吞法”版本,这项草案明确指出台湾主权独立,与中国互不隶属的事实,一旦台湾有受并吞或侵害的威胁,总统与国会可发动防御性公投,由公投来对抗台湾主权受威胁的危机。

台联秘书长陈建铭表示,对于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朝野政党要有捍卫台湾主权的决心,但台联发现,国内部分法律条文似与反分裂法遥相呼应,例如宪法第四条“固有疆域”规定、国安法第二条“不得主张分裂国土”规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一条“国家未统一前”规定,及不具法律效力的国统纲领等,相关条文应修正或废止。

政策会主任李先仁指出,台联版的“反并吞法草案”,将由立院党团提请立法院优先审议,虽然中国的反分裂法条文内容还不具体,但面对中国在国际上的宣传动作,台湾不能坐以待毙。

台联版的“反并吞法草案”总计五条条文,立法意旨强调,台湾的主权独立性与政治主体性,断不容置疑,“任何侵害或并吞行为,均被视为对热爱自由、追求民主、维护公义的台湾或全世界人民的最大敌意,台湾人民将义无反顾地进行对抗与捍卫”。

草案强调,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原具阶段性与过渡性,但已不符合台海现实需要,制定反并吞法乃属必要,“我国领土实际有效管辖范围之 – 台湾、澎湖、金门、马祖、东沙群岛、南沙太平岛,以及绿岛、兰屿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任何其他国家得为伤害我主权及主权性之行为”。

草案明定,任何对台湾人民安全或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危害及威胁,总统与国会应即刻依法定程序,根据台湾需要判断,发动防御性公投,由台湾人民透过公意对抗任何形态并吞或侵害威胁。同时,总统应即通知国会,并依法定程序,决定为对付任何此类危险,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立即中止对中国的一切互动往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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