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裔青年暑期福尔摩莎营活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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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2日讯】侨务委员会2005年海外华裔青年暑期福尔摩莎营活动,自3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在侨一中心受理报名,今年的活动将分为四个营队进行,有四种活动内容,研习日期于7月1日至30日,申请者可依意愿自行选择参加营队,欢迎海外华裔青年报名参加。

海外华裔青年暑期福尔莎营活动是由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主办,台湾发展研究院、中国青年救国团、民俗技艺营及武术功夫营四个不同单位分别承办。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17足岁以上,23足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至1988年7月1日以前出生者)。

(2)现居海外且未曾回国参加本项活动之华裔在学青年。

(3)同一家庭原则上限一名参加(双胞胎不在此限)。

(4)报名参加研习之青年须身心健康,无吸毒等不良嗜好,并能适应团体生活之自愿者。

申请手续:需缴交报名表、健康证明、医疗保险影印本、出生证明或护照影印本及四张6个月半身照片(护照尺寸2X2),上述文件须于报名期间内送达受理报名单位,经审查后决定录取与否。

研习日期:第一营队及第二营队自2005年7月1日至7月30日止,第三营队及第四营队筹备中。研习营队地点:第一营队设在台中市进化北路431号大雅路口“梅村大饭店”,第二营队设在台北市中山北路4段16号“剑潭海外青年活动中心”,第三、第四营队筹备中。

参加活动费用:学员除自付往返机票费用及活动期间个人疾病医疗费用外,并需缴交福尔摩莎营活动注册费美金$500元以及提前报到或延后离营之膳宿等其他费用,其余学员在国内研习期间膳宿、集体活动、交通、行政等费用将由侨委会负担(每人新台币15,700元)。报名经录取后,如因故未能报到参加活动之学员,至迟于6月10日前,请以书面通知原报名单位,所缴之研习注册费必须扣除美金$100元作为行政手续费,其余将于活动结束后退费,若未于上述期间向原报名单位提出退费,申请者将不能退费。

研习活动内容包括:国粹民俗、生态文化、研讨座谈、团康活动、节目欣赏及参访游览,学员参加后乐趣无穷,将永怀回味。

有关签证情形,研习学员停留超过三十天者,不能适用免签证或落地签证,请事先向我驻外馆处申办适当停留期限之签证持凭赴台,否则将发生无法延长停留状况。

洛杉矶侨一中心及侨二中心备有中、英文资料与报名表,侨胞可电询索取,或上侨委会网址:WWW.OCAC.GOV.TW 点选报名手册下载,欢迎报名参加。侨一中心电话﹕213-626-7295,侨二中心电话﹕626-443-9999。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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