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20日讯】〔自由时报罗彦杰综合东京19日外电报导〕对于十名中国人要求日本政府为二次大战之前与期间在中国进行生化战以及一九三七年南京大屠杀做出赔偿,日本高等法院19日维持一审原判,宣布驳回原告之诉。
这项判决结果虽与先前的法院判决一致,但由于中国民间针对日本历史教科书淡化二战罪行而连续三周末爆发大规模反日示威,导致日中关系陷入一九七二年建交以来最激烈的争执,使得这项判决结果备受瞩目。
同时,中国也要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坐落于中国东北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的日军七三一部队细菌战中心的遗迹列为“世界遗产”保护。
据新华社19日报导,在一九三九至四五年间,包括中国平民、俄罗斯人、蒙古人与韩国人在内至少三千人因接受日军的活人实验而遇害。报导说,除了这个细菌战中心外,另有二十多万的中国人死于七三一部队的生物武器。
提起诉讼的中国籍原告中,包括八名七三一部队的受害者或受害者遗族。他们在2002年先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以在战争中受害为由,要求赔偿一亿日圆(约台币二千九百四十万元 )。虽然被判败诉,但他们上诉寻求翻案。
东京高等法院一名发言人证实,已驳回这些中国籍原告的上诉。主审法官门口正人在判决书中指出,日军在战争期间曾进行活人实验与南京屠杀的行为毋庸置疑,但根据国际法规定,被害者个人没有向交战国家直接要求赔偿的权利;根据民法,国家也不承担责任。
东京地方法院在1999年审理一百八十名中国原告提出的要求道歉与赔偿的一审判决中,首次承认日本曾在二战之前与期间在中国使用生物武器,但同样以个人无法向战争对象国要求赔偿为由,判决原告败诉。在2002年的判决中,则是首次承认七三一部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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