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未具医师资格却救人一命 诊所助理获缓起诉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十日电)台北市中心诊所助理研究员姚素珍,九十一年间在医院内替一名休克已无心跳的病患实施急救,却因未具医师资格而触犯医师法,台北地检署侦查后认为被告虽然触法,但因动机是为救人,因此处分她缓起诉,并须支付新台币五万元处分金给社福机构。

检方起诉指出,姚素珍是财团法人中心诊所的助理研究员,虽有“中华民国急救加护医学会高级心脏救命术” (ACLS)训练课程的合格证,但不具医师资格。

医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执行医疗业务者,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法律认定,急救是医疗行为的一环,除非遇到空难、火警等重大灾难、出现大量病患待援时,才可由不具医师资格、仅有医疗背景的人士替伤、病患急救。

九十一年二月十三日,姚素珍在诊所内听到院内急救广播,得知在呼吸照护病房内,一名林姓病患有发绀现象,但值班医师却在急救另一名休克病患,在院内人手不足、救人第一的情况下,姚主动替林施行高级心脏救命术,经过一番努力后,顺利将林救活。

但因为林姓病患家属与医院事后另外发生医疗纠纷,家属向台北市卫生局检举此一情事,不过,检方审酌被告动机与犯后态度,认为被告所为,其情可悯,因此予以缓起诉处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