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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职违反服仪受罚 高苑工商6000多人居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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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十六日电)台湾教育部今天公布九十三年学年度全国高中职因违反仪容校规的处分统计,高雄县高苑工商以六千四百一十人次受罚居冠,南投县草屯商工则有近八成的学生曾经受罚,比例最高。

教育部日前宣布九月起各校不得将发禁纳入校规,今天,教育部再度呼吁各校,不要因为头发问题处罚学生。

这份统计报告列出九十三学年度各高中职因违反仪容校规学校处分人次,以及处分人次占学生人数比例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学校。其中,高苑工商处分人次最多,南投县草屯商工所占比例最高。总比例前十名排行榜中,台北市的学校占五所,南投县、高雄县、台东县、宜兰县、苗栗县各有一所。

教育部训育委员会常务委员陈金燕表示,从这份统计数据可以发现,学校对于处分违反服仪的学生呈现两个极端。她认为,只要给学生多一点信任,就不会有学生受罚。她同时表示,学校因头发而处分学生的校规,“可以取消了”。

根据教育部依照处罚人次所占学生总人数比例排序,前五名依序是草屯商工(百分之七十九点三七)、高苑工商(百分之七十六点五)、南华高中职业进修学校(百分之七十三点五四)、立人高中(百分之六十四点一)、稻江高商(百分之六十点一二)。

高苑工商九十三学年度学生人数四千零一十三人,第一学期共有三千六百人次因违反服装仪容校规受罚,占整体学生人数比例百分之八十九点七一;第二学期则有二千五百四十人次受罚,比例为六十三点二九;总处分人次高达六千一百四十人,平均比例是百分之七十六点五。

南投县草屯商工同一学年度学生人数一千五百四十九人,第一学期处分人次一千一百零三人,比例为七十一点二一;第二学期处罚人次一千三百五十六人,比例高达八十七点五四;总处分人次是两千四百五十九人总处分人次排名第三,总比例为百分之七十九点三七,是全国高中职违反服仪处罚学生比例最高的学校。

至于未因违反校规而处分学生的学校,则有慧灯中学、光华商职、新竹女中、中港高中、南投高商、仁义中学、台南女中、家齐女中、光复商工、体育实验中学、开平高中、高雄女中,以及楠梓特殊学校瑞平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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