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巧娟因维权被劳教 访民证言戳穿警察控词

【大纪元8月31日讯】(中国人权新闻稿8月30日)据知情人士向中国人权报告,维权访民王巧娟被上海警方判处劳教一年。此前,王巧娟为进京吊唁赵紫阳的维权人士许正清被警察毒打和诬告而奔走呼吁,因而成为让上海警方头痛的人物。对于王巧娟被判劳教,十多名目击者透过中国人权发表证言,证明王巧娟在上海铁路西站被警察毒打(目击者证言附后),以亲眼目睹的事实驳斥当局的指控。

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人权说,6月24日晚,三十多位欲往北京上访的上海访民,在上海铁路西站遭警察拦截,王巧娟被毒打致伤。7月7日,王巧娟被上海铁路公安人员从家中带走。7月9日,王巧娟的家人收到上海铁路公安处的通知,通知书说王巧娟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此后几天,有5名访民包括根本没去铁路西站的梁玉玲在内,被以相同理由刑事拘留,但他们随后相继获释,唯有王巧娟仍被关押。8月17日,王巧娟的家属收到上海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决定书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判处王巧娟劳教一年。决定书称:“2005年6月24日晚,王巧娟等人在上海铁路西站候车室欲无票进站乘车,车站工作人员见状进行劝阻,但王巧娟等人不予理睬。值班民警褚某某等人闻讯后至现场进行劝阻,王巧娟等人不听劝阻,攀爬窗户欲强行进站。在爬窗过程中,王巧娟头部自行撞到窗框,王遂呼喊‘警察打人’并用手抓民警褚某某制服及下身,造成褚会阴部软组织挫伤等伤势。后被抓获。”决定书并说:“上述事实有当事民警陈述、证人证言、验伤通知书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王巧娟不作供述。”

中国人权收到的目击者证言,则与决定书的说法正好相反:“我们看见王巧娟被二名警察抓住头往窗框上撞,当时血流满面,晕倒在地”。另外,决定书中还称:“2003年王巧娟曾因扰乱机关秩序被处治安拘留十天。”但是,这一处罚早在同年4月25日,因警察伪造笔录而撤销(见上海市公安局“(2003)沪公法复决字第27号”),不应作为“前科”列入决定书。

王巧娟一家原本小康,靠祖上遗下的两间门面房经营小生意,每月营业额高达五万元。由于开发商联手政府部门开发用地,2001年11月13日,一百多名警察和打手突然将王巧娟一家赶出家门,随后用推土机将他们的两间门面房夷为平地。为了寻求公正,王巧娟三年多来上访北京30多次,上访上海市政府和市人大更不计其数。王巧娟因上访多次遭拘押遣返和毒打,她状告警察伤害和伪造笔录的官司,也已经进行多年了。今年1月27日,与王巧娟等一道前往北京吊唁赵紫阳的许正清,遭警察毒打,反被警方处心积虑地诬告和起诉,王巧娟等16名亲历者发表公开信为其鸣冤。有关情况,详见中国人权今年1月31日、6月27日和28日的新闻稿。

中国人权严正谴责上海当局将王巧娟处以劳动教养的决定,这是对遭受侵犯的维权人士的双重迫害。上海政府已经一再将上访民众关押、处以劳教或判刑,例如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郑恩宠、毛恒凤、许正清等人,王巧娟是这一迫害名单上的又一名受害者。中国人权强烈要求上海当局停止对王巧娟的迫害,立即撤销对王巧娟的劳动教养决定。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露易斯•阿尔波尔访问中国之际,中国人权呼吁中国政府监督和检查上海当局的执法情况,以确保上海居民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上访权利,并确保他们在上访中不得遭受报复。

中国人权是由中国的科学家和学者于1989年3月创立的一个国际性非政府监察和呼吁组织,总部设在纽约,在香港设有办公室。中国人权旨在通过开展研究、教育和其它相关项目的工作,促进普世承认的人权在中国得到实现,并推动这些权利在中国受到制度性的保护。

附:目击者证言
2005年6月24日晚,我们去上海铁路西站,准备补票到北京去国务院建设部相关信访窗口,举报我们在上海市建委申请索取政府公开资料信息,遭到上海市建委不作为的情况。在西站时,我们看见王巧娟被二名警察抓住头往窗框上撞,当时血流满面,晕倒在地,很长时间后才被人送往华山医院。后听一位值班警察说,上面有指示不让上访人员进站上车。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没有看见王巧娟打过任何人。

目击人签名:杨伟明、陈恩娟、谈兰英、丁菊英、奚荷娣、奚仁娣、王明清、陆善明、朱金娣、朱华、李杏仙、王琳珍、陈万凤、卫玉华、徐婷

2005年8月19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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