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志勇:何为“颠覆国家罪”

齐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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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日讯】12月28日年终岁末了。北京也呈现过年繁忙。触景声情,召集兄弟姊妹,及几名持不同政见者三十余人聚聚。尽管2005年像贼一样溜过去了,怯给我凄风苦雨般是回忆。我们维权的朋友不是坐牢就是挨揍。整个2005年是一片肃杀氛围中走过去的,真是不堪回首。好在,此次有幸邀请到高智晟律师,给聚会带来生气和广泛的话题。高律师精彩发言让人耳目一新。为之一振。高律师百忙中来到会场,是六辆警车护送并在门外恭候下,义正词严对大家讲形势谈看法。堂堂正正的讲演,让大家领略一个经过民主洗礼的大律师风采。让大家看到了。今天在中国,有执政能力绝不只是共产党员。有民主意识的上层人士,对持不同政见者态度就是不一样。大家对赵昕十月让不明身份暴徒打伤,尤其12月25日许万平在重庆市以“颠覆国家罪”被判刑十二年。12月26日南京以涉嫌“颠覆国家罪”被拘留。对“颠覆国家罪”由浅入深,各抒己见。本人也对“颠覆国家罪”及自己一年实际情况表述一番,以吐为快。

“和谐社会”岁月大盘点:从年初到圣诞平安夜,共计360天,本人竟有200天是在人民警察“三陪”下度过的,10月4日还没陪好,我让不知何方的“拳手”捶得是肋骨骨折、五眼青,仅仅三分钟,险些把仅剩那条好腿弄折了,真是要让我坐轮椅呀!明人不说暗话,这一切的目地:是让我闭嘴,别颠覆国家——好大的一个家!

何为“颠覆国家罪”,鄙人理解:最损了也得像东汉时期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的规模。从小老师灌输的法律知识,别偷、别抢就是爱国,欠缺的是民主与法治。近来“颠覆国家罪”横空出世,如雷贯耳。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所谓“颠覆国家罪”,如同猴皮筋没有尺度,没有硬性框架,一是根据形势需要来界定,二是某位大官的指示,一言蔽之,凡是损害党的声誉的事情和问题,均属“颠覆国家”范畴。也就是说,任何爱发牢骚的公民,都面临“颠覆国家”罪的风险。“颠覆国家罪”就像地雷一样,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踩上了。这模糊的界定,无疑给某些部门或官员在打击不同的声音,留有足够施展拳脚的空间。让他们运用“颠覆国家罪”信手拈来,玩起来得心应手。

与扬天水相识很晚,是经赵昕介绍。通过几次电话的交流,就被杨先生的博学及思维敏捷所折服。中国人整体素质到杨先生的水准该需要多少年呀?据赵昕介绍,杨天水、许万平都是八九一代的大学生,受到的是真正高等教育。“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痛斥社会之黑暗,追求民主之光明是他们追求的人生价值。纵观杨天水、许万平在网上的文章,实为忧国忧民而激扬文字,决无夺权篡位之心。他们的人格,在物欲横流的今日,实乃英雄豪杰之举。我搞不清楚,那些真正颠覆共和国而大肆侵吞国有、私有财产的贪污犯。玩现了,说不过去了。也就判个三、五年。而用和平方式抵制腐败制度的仁人之士,总用这界定模糊的“颠覆国家罪”收进牢房。换个新鲜的罪名,让咱长点知识。一听这个词叫人烦不胜烦。

想把好大的一个家构建成和谐社会,必须要有宽容的肚量。在此我恳请南京当局,拿出“国民党八百万军队都消灭了,怕所你们几个骚人墨客,就能推翻共产党员”的气量来。把扬天水放出来充其量让他痛快痛快嘴,毛泽东教导我们:“蚍蜉撼树谈何易,全无敌”,怕他堪?!

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在“复活”书中说: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里,监狱里总是关着二类人,一类是道德水准低于一般人的,另一类是道德水准高于一般人的。

照之“如今”,诚哉斯言!
愿上帝保佑中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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