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耕:文字是肉做的(上)

马列虽亡,文字之耻未雪

秦耕

人气 2
标签: ,

【大纪元10月4日讯】一、后89时代的写作体验

董桥说:“文字是肉做的。”

作为一个用中文写作的人,我体会得更多的是中文带来的羞耻。

2004年的12月,我写过一篇《汉语的羞耻》的短文,文章结尾,在回答如何看待当下中文的写作意义时,我是这么说的:“在可以自由写作时,我文字表达的全部意义就是,借助文字向其他人证明我不是一头猪;在不能写作时就保持沉默以免发出来的声音使他人误认为我是一头猪。”对我来说,提笔说话,是为了表达文字的尊严,罢笔沉默,也是对文字尊严的另一种捍卫,是对强加的猪的身份的拒绝。沈从文沉湎于丝绸研究是沉默,杨天水拒绝上诉接受有罪判决是沉默,老舍纵身一跃投入太平湖也是沉默,我的拒绝写作只是对尊严的最低捍卫。

从弱冠之年在平面媒体公开发表作品开始计算,我已有26年正式的中文写作历史了,26年已使一个乌发少年成为白发中年,在这26年中我罢笔的时间远多于写作的时间,期间就有过长达12年的连续沉默,就是2002年在中文互联网开始恢复写作以来的5年间,更多的时候还是沉默而非公开表达,中文互联网的短暂春天2003年后半年就结束了,网络表达空间在短暂的自由之后迅速萎缩,我更多的时候只能继续沉默,像杨天水拒绝上诉一样沉默。不管罢笔沉默还是提笔说话,我也许不能肯定自己真的捍卫了汉语的尊严,但我至少以紧闭嘴巴的方式接受了属于自己应有的那份羞耻。

自诩包揽500年来中文写作水平前三名的痞子李敖,也有自己对文字的独特理解。别人问他写作是否需要灵感,他反问难道妓女接客还需要性欲吗?他解释说作家如果靠灵感才能写作,那就像妓女靠性欲才能接客一样,会饿死的.声称他的写作水平已经熟练到像拉大便的程度,裤子一脱有啦,裤子再一脱,又有啦。也许他以自己独有的话语体系解构了传统写作者宏大叙事的虚伪,得意之余也给自己的文字贴上了大便的标签,但李敖忘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在中国大陆的语境下,他这种“拉大便”式的想拉就拉的写作自由也是不允许的,如果李敖生活在大陆语境,那就只能像俗话所说的那样,“活人让屎憋死”了。

我在记录自己监狱生活的那本书的《尾声》中,记录了我1990年5月30日下午临别监狱时,对同监舍其他囚犯说过的一段话。当时一位囚犯祝贺我终于重新获得了自由!我说:“自由?你们以为我走出这座监狱的大门就自由了?整个中国在我眼里就是一座大的监狱,我们现在只不过待在大监狱的小套间中。我今天出了这道大铁门,其实身子还在大的监狱中。我在这里没有自由,出了这个大铁门照样也不会有什么自由。因此在我看来今天没有什么值得高兴和庆贺的,小间和大间一样,都是监狱。相反,在这里的不自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具体的和直截了当的,来得痛快!外边的不自由看不见摸不着,让人觉得更不舒服,更不是滋味!因此在我看来,一个有尊严的人,在这个时代,就应该选择待在监狱中!”我理解杨天水选择不上诉,就是选择了一种有尊严的生活,一种在专制体制下对尊严的特殊捍卫。相反,一个头脑清醒理智健全的人如果选择待在监狱之外,至少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妥协与放弃,虽然这种妥协与放弃无论如何是值得原谅和理解的,甚至是值得他人尊重的。

17年来,我在监狱之外一直尝试坚持自己的尊严,所以不敢以轻慢的态度随意对待文字。因为当下中国的中文写作,在本质意义上还是集中营里的写作,集中营里的写作自由不过是歌颂监狱当局的自由。朱健国曾经质疑散文作家鄢烈山的“公民写作”,这也许是一种苛求,鄢烈山至少从写作心态上是在努力寻找公民立场,但他的主观努力并不能等同于客观环境,应然不等同于实然。蹲过监狱的人和没蹲过监狱的人都知道,监狱是剥夺自由的地方,那里只有囚犯没有公民,只有接受强制劳动改造的义务没有行使公民权利的自由,当然也不存在公民写作了。监狱也许可以剥夺一个人的写作自由,但不能完全剥夺一个人的尊严,像我一再提到的杨天水,他就选择了以坐牢的方式捍卫自己的尊严,再如圣雄甘地,他在审判中的唯一辩词就是“请给我判处最重的刑罚!”监狱被一个有尊严的人作为可以蔑视的对象物,而监狱无法用限制自由来消灭一个人最后的尊严。我心目中的这些英雄,他们给我的启示就是,监狱可以对一个人施加恐惧、剥夺自由、甚至剥夺生命,但无论如何不能剥夺一个有信念者的尊严。相反,在监狱之外的人,他们也许没有丧失自由,但他们失去了尊严,他们的所谓自由,是以尊严为代价交换而来。这17年来,我宁愿罢笔也不肯写作,就是想在最低的底线上坚持,不想廉价出卖自己的尊严。

监狱里其实也是有写作的,甚至也是有写作自由的——监狱里的写作自由。因为监狱也要定期办黑板报,人人都有给监狱黑板报写作的自由,人人都有歌颂监狱当局的自由!黑板报就是监狱正式的传媒。我被关押在黑牢时,其他囚犯就断言像我这种有文化的囚徒,一旦判刑押送劳改厂,也不会去干体力活,下煤窑挖煤、到砖瓦厂烧砖、或去开采修路所需要的石头,监狱当局一定会指派我去干一份有文化的工作,比如去办监狱黑板报,做一个文化囚犯。

在中国这个大监狱里也有类似小监狱的黑板报,当然也有写作。但在我看来,中国的所谓作家们在这17年的写作,不过是为巨大监狱的各种黑板报写作而已;当下中国的汉语文体,不过是“黑板报文体”而已;他们不过是蒙恩奉召的文化囚徒,他们在干一种在其他囚徒眼里相对轻松的活。他们从这种写作中得到了好处,比如展示了自己的文字才艺,获得物质利益和世俗浮名,也以才艺展示讨得当局欢心,以监狱文学、监狱学术和监狱艺术向监狱当局表示了臣服和恭顺。但他们丧失了尊严,玷污了汉语的纯洁。遗憾的是,在中国这个巨大的监狱里,有几个人能记得自己的囚徒身份?有多少文化囚徒能够意识到给监狱的黑板报写作是一种羞耻?是一种对人的尊严的出卖?

我不知道,我无法回答。

因为我虽然看见太多的廉价出卖,但我未进行过起码的数学统计,我虽然努力与这种出卖保持距离,但我未进行过起码的学术分类。而这还不是最令人痛心的。把一个自由人投入监狱,本是一种羞辱;再强迫一个投入狱中的自由人以囚徒身份用笔赞美监狱当局,那更是一种羞辱,就像强奸者强迫女人叫床;而最令人痛心、最令人羞愧难当的,是狱中囚徒自愿对监狱当局的歌颂与赞美,用专业的、华丽的、乖巧的文字在人质与绑匪之间创造所谓和谐社会的气氛,在专制者与被专制者之间导演新年联欢晚会,在监狱当局与囚徒之间喜气洋洋演唱同一首歌。而我想做的,不过是努力让自己与最后这种情形保持距离,如果不能,那只能蒙受羞耻。

我永远敬重的甘地,当他第一次在南非发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面临南非白人的法庭审判时,法官向他宣布有罪判决,但告诉他可以有两个选择,一种是缴纳50英镑的罚金,一种是60天的苦役。甘地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他宁愿遭受苦役的非人折磨,也不肯从律师职业所获得的优厚报酬中拿出50个英镑轻松换取自由。他就是这样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中文写作者,我想坚持的,不是争取自由,甚至也不是对牢笼的反抗,我甚至常常暗中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想说服自己以某种方式退让或妥协。我想做的只是一件很平凡的事,我承认自己是中国监狱的囚徒,安守囚徒本分,我认为囚徒有不假装像自由人一样幸福的权利,有不给监狱的黑板报写作的权利,有不给监狱黑板报写作以自取其辱的权利。我认为自己应该做的,就是捍卫自己的囚徒身份,尽量对自己所使用的汉语保持敬意,免遭写作带来的羞耻。

文字是表达,文字也是反抗,但在中国,更多的时候,得到的仅仅是羞耻。(续)

──原载《民主中国》(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流涛:让中国自由文化落地
延安日记(76)
延安日记(76) 人气 3
【热点互动】网易调查“下辈子还愿做不做中国人”
唐子:谁说共产党不信马列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