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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机票雾煞煞 将附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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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国际机票英文多、代码多,国人常因看不懂引发旅游纠纷,交通部推动机票中文化政策,订定“国际机票交易重要须知范本”,已于日前出炉并公告,订于明年7月1日实施,届时消费者购买机票后,售票单位(航空公司或旅行社 )必须随机票附上此一中文说明,确保消费者权益。

明年7月起 随票附说明

交通部新出炉的国际机票交易范本内容包括:机票使用期限、停留天数、搭乘航班、购票后可否更改订位、可否退票、儿童机票使用规定、优惠折扣机票、班机延误或行李遗失、是否投保等,售票单位必须以中文说明,并充分告知消费者机票所载资讯。

消费者无论是经由旅行社业者代为订票或自行于网路或向航空公司购票,也不分传统机票或电子机票,售票单位都必须附加此中文须知。

民航局发言人李仲荣表示,由于现有机票上面使用的英文及代码、栏位、格式都依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规定,航空公司无法自创新的机票格式,因此以中文附件方式附加在机票正本后面,提醒国人应注意事项。

如果出现业者不愿附加中文说明或是中文说明出错,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李仲荣表示,这类状况比照旅游纠纷或购票纠纷处理方式,由消费者向民航局或观光局申诉,进行调解。

除了申诉机制,行政院消保会也有“1950”消费者服务专线,为消费者提供协助。

新措施便民 业者愿配合

对这项新措施,航空业者表示乐于配合,业者表示,为了处理旅客看不懂机票所衍生的消费纠纷,其实消耗不少公关人力,新措施实施后,减少购票纠纷,也等于减少营运成本。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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