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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部拟禁游览车用十二年以上旧车 但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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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六日电)交通部今天宣布,将研议限制游览车使用车龄满十二年的大客车,但不会补助业者汰旧换新。中华民国游览车客运商业同业公会副理事长徐梦育表示,可以接受以十二年为汰旧标准,但多少要有补贴,而且应配合实施车牌总量管制和游览车评鉴制度。

梅岭游览车大车祸后,交通部原本有意研拟补贴措施,淘汰老旧游览车。

不过交通部长蔡堆在今天交通部早餐会报中明确裁示,不会补助业者汰换老旧车。随后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质询时,立委批评梅岭车祸不单是老旧车问题,政府不应花大钱买回老车;交通部次长游芳来答询时即一再澄清,政府绝对没有要买回老车。

交通部下午召开部务会报后,路政司代司长尹承蓬进一步表示,将以车龄十二年的大客车为讨论基础,研议限制游览车使用。

另外,现行车龄五年以上的大客车每年二次定检,尹承蓬表示,研议增加车龄十年以上大客车的检验周期与方式,将由交通部公路总局与财团法人车辆研究测试中心于一个月内研提检测设备需求,并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对于交通部的规划方案,徐梦育表示,以里程数为汰旧标准会比车龄更好,因为车龄十五年的欧洲车车况还很好,不过因里程数可以作假,因此以十二年为汰换标准,业者大致可以接受,但政府多少要有补贴,否则根本无法运作。

徐梦育建议,业者淘汰十三年的旧车,补贴新台币七十万元,淘汰十五年旧车,补贴五十万元。补贴基金可由政府、业者按七比三的比例出资,配套实施车牌总量管制,政府依照市场需求,每年发一定数量新车牌照,业者领牌时缴交基金,作为日后汰换车辆补助用。

徐梦育感叹,在梅岭大车祸后,三千多辆车龄超过十二年的游览车几乎没有人要租用,甚至当交通车都会被拒绝,问题再不解决,业者只好开车包围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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