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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车道 明起放宽速限为五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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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二十八日电)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召开记者会宣布,车辆通过高速公路电子收费(ETC)车道的速限,明天起由时速四十公里放宽为五十公里,收费站前方的速限渐变区速限也同步放宽,大约在收费站前一公里开始减速即可。

高公局交通管理组组长吴木富表示,高公局与国道公路警察局已确认,处罚“从新、从轻”原则,二月十八日至今天,通过ETC车道超过速限四十公里、但未超过时速五十公里的车辆,将不会开罚单。

近日有媒体报导,有厂商质疑,高公局订定电子收费速限四十公里,是因为远通电子收费公司实测报告过于美化,为避免扣款不成,才订严格速限。

吴木富表示,高速公路收费站宽度大都介于三公尺至三点二公尺间,根据交通部颁订的公路路线设计规范规定,速限应在五十公里以下,当初为避免人工收费与电子收费车道的车速差异过大,在分流与汇流时造成事故,才订四十公里速限。如今用路人已经熟悉电子收费运作,因此放宽。

这次不仅放宽车辆进收费站的速限,原本规定车辆进站前一点五公里就要逐渐从时速一百公里减速为八十公里、六十公里、四十公里,明天起也配合放宽,只要在收费站前一公里开始减速为九十公里,逐步降为七十公里,以五十公里通过收费站即可。

吴木富表示,三月一日零时起ETC车道速限放宽,收费站前有提醒测速照相标志,超速摄影设在收票亭上方,朝速限渐变区拍照。除了员林和斗南收费站的速限标志更新较慢,明天中午才能完成,其他各收费站标志多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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