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事先没有订好服务的规格,事后却又要叫远通提出公益方案,当然行不通,远通不是世界展望会,也不是慈济,为何要做公益服务?尤其令我感到不舒服的是,为什么我们人民成了远通施舍的对象?
ETC案好像落幕了,社会的反应非常不好,很多人责怪现任的交通部长,认为她未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许这种批评有道理,但有点不公平,因为郭部长并未参与ETC案的评审。在我看来,一切问题之所在,都在于在整个ETC案评审的过程中,政府没有弄清楚自己的角色是什么。
我们不妨回想一下ETC开始启用时的情形,远通公司一开始每具OBU要一千多元,大家认为太贵,降到了六百多元;一开始每一具OBU只能装在一辆车上,以后又说一家人可以多车共用一具;一开始,能够提供装机和储值服务的地点不多,后来也增多了。凡此种种,都表示当初政府在招标之时,对于ETC业者该提供何种服务,几乎没有订什么规格,也就是说,政府给了得标者一张空白支票,得标者可以为所欲为地填这张支票。
政府永远该想到人民的。ETC的最终目的,无非是提供比现在更好的高速公路收费服务,政府当然应该制定服务的标准,然后才进行BOT招标,如果标准太高,一定流标,政府可以考虑降低标准,如果不能再降低标准,就只好放弃BOT这条路,因为私人企业一定要有利可图的,谁也不能强迫私人企业做亏本生意。交通部事先没有订好服务的规格,事后却又要叫远通提出公益方案,当然行不通,远通不是世界展望会,也不是慈济,为何要做公益服务?尤其令我感到不舒服的是,为什么我们人民成了远通施舍的对象?
若有一所大学不订规格,就让一家公司以BOT方式造学生宿舍,这家公司造了一座极为豪华的宿舍,学生住不起,大学只好买下,吃了大亏。我们不妨再假想一个可能性,政府的行政单位要将他们的业务电脑化,但不订规格,让得标厂商自己决定什么样的服务,结果引起民怨,再加上民众的负担又增加了,难道政府又要以高价来收购已经发展出来的系统。
我们实在无法了解政府对于BOT的看法为何,我实在担心,政府会忘了他们是要替人民服务的,他们脑海中应该想到的是如何替人民服务,可是ETC这个案例,实在令我们不放心,因为他们好像完全不管我们的想法。我们现在还要对远通心存感激,因为远通已经让步了,至于我们该享有什么权益,政府一字不提。
总有一天,全国的电视广播,都会由类比改成数位,到时候,希望政府能记得我们的权益,但我有一个预感,到那一天,我们又要对电视业者心存感激了,因为政府是不会保护我们的。@(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