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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通过 明定政府管制菜虫法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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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十五日电)立法院经济及能源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农产品市场交易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政府介入管理“菜虫”的法源基础,及放宽农产品批发市场承销人资格,避免垄断情事。

经济委员会上午初审“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第七条条文修正草案”、“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第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山坡地保育条例只将“山胞”正名为“原住民”,照案通过。

会议主席、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郑国忠(台南县)表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原本希望提案立委能撤案,待行政院版修正条文出炉后再一并审查;但因主席坚持立委提案权需受重视,今天双方遂就第七条与第十九条进行文字修正,即决议通过。

提案人、民进党籍立委谢欣霓(台中县)说,现行对未办理农产品运销的地区并没有主管单位,造成不肖中间商,即菜虫可以介入运销过程,剥削农民与消费者。过去蒜价大涨,产地价格却维持市场价格,菜虫承销后哄抬价格进入消费市场,却无法可管。

她表示,修正条文明订“政府应积极辅导之”,并放宽“农业产销班”也能办理运销,优点是保有产销班合作方式使价格受到保障,及政府可积极介入杜绝菜虫运作空间,“给政府介入管理的法源基础”。

郑国忠补充,第十九条修正后,放宽农产品批发市场承销许可证发放,减少农产品层层剥削,避免少数承销人垄断市场;增订保证金规定可防止不肖商人胡乱喊价却不交货的情事。

经济委员会决议通过上述三项修正草案,郑国忠裁定不须经朝野协商,提交下次院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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