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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宪史首例 罢扁审查流程 朝野无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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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维真/综合报导)立法院朝野野党团15日针对罢免总统案的审查会模式流程进行协商。国亲提出比照美国国会听证会制度的审查方案,同时遭指涉弊的关系人需列席答辩,不过民进党反对传唤证人,朝野协商没有结果,院长王金平决定16日再次协商。

总统罢免案13日临时会院会正式成案,由于在宪政史上属于首例,一切程序都无法可循,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也没有明确规定,只有第44条之1明载,罢免案成案后交付全院委员会于15日内完成审查。

国亲版提出的审查流程是,被罢免人可亲自或委任立委代表出席审查会答辩,罢免提案人及连署人可推派代表陈述罢免意旨,双方各自提出证物与证人出席审查会,双方就证人进行交互诘问,证据审查完毕,正反双方进行结辩,推派代表向立法院会作最后陈述,最后再交由院会表决。

国亲提出的审查流程,遭到民进党团的反对。柯建铭表示,国亲规划的审查流是没有任何法律基础,他认为,这样的审查流程有逾越法律之嫌,他希望国亲能需再做讨论,提出更好的版本。

长王金平表示,尊重朝野的意见,但是如果届时朝野对审查会方式再无共识,只能让立委在4天全院委员会审查时,自由登记发言,每位委员登记发言15分钟钟;而立委发言就是讨论,27日表决就是处理。

不过外界质疑这样可能会让审查会成为大型的国是论坛,对厘清事情真相并无帮助。王金平说,立委在正式会议上讨论议案,全国都在听,朝野立委透过发言进行攻防争取支持,就像审查法案一样,绝非外界所谓大型“国是论坛”。

民进党团书记长叶宜津说,目前罢免案审查的相关流程,只有关于提不提答辩书部分有规定,其余并无法源可查,需要再做研究与讨论,民进党团绝对尊重宪法,一切依法执行。
不过,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潘维刚扬言表决罢免审查方式,她说,尽管585号释宪文赋予国会部分职权仍未法制化,但国亲仍盼行使国会调查权、文件调阅权,并以听证会方式邀总统夫人吴淑珍等列席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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