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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报告 扁:依照宪法进行 未藐视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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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瑞弘台北二十日电)泛蓝提出总统罢免案,台湾总统陈水扁今天晚间“向人民报告”表示,他决定不提答辩书,但要向人民报告,完全是依照宪法及增修条文,特别是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的规定,绝无藐视国会的意思,也是遵循宪政秩序。

陈总统晚间在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副秘书长卓荣泰陪同下,在总统府三楼大礼堂“向人民报告”,他全程以台语发言表示,今天是向人民报告,不希望失焦,所以没有让记者提问,但未来可以安排记者会,也可以透过茶叙方式,再向记者报告,也让记者提问。

总统说,两年多前,两千零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同样的地方,他也召开国际记者会。当时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还有很多人在抗争,因为当时正是三二零总统大选选后,因为有些候选人无法接受台湾人民投票结果,说他做票,叫他下台,连续一周时间霸占凯道抗争。

他表示,当时透过国际记者会说出他的心情和想法以及期待,想不到经过两年三个月,同样的地方,他必须要向人民报告,只不过场景由凯道移到立法院。

陈总统说,他接受立法院咨文,要在六月二十日今天之前针对罢免案提出答辩书,对于立委,特别是最高民意机构立法院,依照宪政秩序以及增修条文提出的罢免案,必须尊重,但很清楚的,咨文中特别说明,如果被提议罢免者,不提答辩,全院委员会仍得进行审查,因此他已透过正式方式,向立法院长王金平说明,决定不提答辩书,但要向人民报告。

他指出,这完全是依照宪法及增修条文,特别是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绝无藐视国会的意思,也是依照宪政秩序遵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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