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美国政治庇护案件审理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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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田清综合编译) 根据联邦数据的统计分析,美国移民法官在审理外国人申请庇护案件时,其最终决定差异极大、因人而异。各移民法官的拒绝率从10%到98%皆有,移民法官否决率的平均数是65%。

星期一公布的研究是根据司法部负责监督移民法庭的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从1994到99年和2000年到05年的数据。这份研究报告是由收集分析政府数据的档案记录交流中心(Transactional Records Access Clearinghouse)所分析的结果。

举例来说,在1994到1999年,纽约法官节崑(William F. Jankun)否决了他的1375个案子中的98.3%。另一纽约法官麦文雅思(Margaret McManus),在1638个有律师辩护的庇护申请案中,否决率只有9.8%。

从2000到2005预算年的头几个月中,拒绝率最高的是迈阿密的韩森法官(Mahlon Hanson),在1118个有律师的庇护案中拒绝了96.7%。

美国司法部长阿尔伯特-冈萨雷斯(Alberto Gonzales)早前曾发表言论,责备部分移民法官对寻求庇护人士”过分甚至滥权”的行为,促使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审核移民法庭。政府发言人米勒(Charles Miller)表示审核还在持续。这个研究也显示,法院的资料”证实这个问题已经存在至少10年。

对于因为种族、宗教、国籍、属于特定社会团体或因政治意见而担心返国会遭到迫害的人,美国法律可提供庇护及居留权。2005年,美国批准了 13,520人的庇护申请。

没有律师的庇护申请人士被拒绝的比率高达93%,有律师的庇护申请被拒绝的比率是64%,所有申请庇护者的拒绝率是69%。拒绝率也因国籍而不同,来自萨尔瓦多、墨西哥和海地的人有80%被拒绝庇护。阿富汗和缅甸的拒绝率是30%。

这份报告检查了1994到2005财政年度头几个月的297240件难民申请案。由于移民法律改变等因素,档案记录交流中心将庇护案件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是从1994到1999年,另一个是2000到2005年。  

这项调查回应了国会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去年的报告。该委员会的研究发现2000到2004年有超过80%的古巴人获得永久居留美国的权利,伊拉克人超过60%。另一方面,来自海地的只有10%,来自萨尔瓦多则不到5%。

由于联邦上诉法官指称,移民法官在庇护案件的处理上有偏见又没有条理,造成大量的移民上诉,庇护案件审理的公平性已经成为敏感议题。

新闻来源﹕纽约时报、美联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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