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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免刑事诉究 不受约谈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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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邹景雯/专访

宪法学者许庆雄教授昨日受访表示,宪法第五十二条之所以给予国家元首刑事豁免权,意即总统负责国家大政,其责任远较个人之事重要,因此赋予元首可以不受芝麻小事的羁绊,现在大家争论的是否财产完全申报、国务机要费动支程序有无瑕疵等等,皆属之。

许庆雄说明,所谓不受刑事上之“诉究”,原则上连侦查都不可以,何况是约谈、搜索、拘提、羁押,必须等到其总统任期结束才可以;如果随便一个人检举,检察官或司法当局就可约谈总统,这严重破坏了国家权力的分立,是司法权侵犯行政权,也是司法的自取其辱,简直乱来。

许庆雄指出,这不表示总统在任期内就可以作奸犯科、杀人放火,假使总统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可经由弹劾、罢免的方式,使其先解除总统职务,而后再行追诉。

他强调,宪法此一设计,各国皆然,因为总统或总理日理万机,如果一个检察官就可以要求约谈总统,表示这个国家根本就没有大事了!过去,陈总统到花莲去接受李子春检察官讯问,这是总统做出错误示范,毁损了总统的职位;现在陈瑞仁跑到总统府去讯问总统,这是检察体系的严重恐吓,说明尽管台湾已民主化,但司法还停留在独裁的传统,许多人为因素掺杂,致是非不明。

至于吕秀莲问及请假、休息算不算解职?许庆雄直言,吕问这种问题,以及马英九现在的胡为,都让人感慨哈佛法律不知道是怎么教的!总统除非已不能视事,或主动辞职,否则他的总统职权都在。

许庆雄说,除非大家认为不要第五十二条,否则依宪法规定是非常清楚的,大法官会议是被动解释宪法,总统府有必要采取主动,请求大法官将宪政规定总统的权责有所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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