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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亿元以上制造业投资案 地方政府可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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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十九日电)财经部会研拟“鼓励地方政府招商奖励机制”草案出炉,初步决定给予投资金额新台币10亿元以上,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部门重大投资案所在县市及乡镇市公所一定比例奖励金,单一个案提拨奖励金以5 亿元为上限;科学园区投资案倾向不列入奖励范围。

经济部、财政部、行政院主计处今天就“鼓励地方政府招商奖励机制”获致共识,草案预定本周提报行政院;这是行政院“大投资”计划产业发展套案一环,但不一定会在下周核定产业发展套案时同步通过。

根据这项草案,鼓励招商奖励对象为地方政府,而非企业,投资案所在县市政府与乡镇市公所分配比率将由行政院明订,以避免争议。

财经部会初步决定,奖励招商产业为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部门重大投资案,服务业投资暂不列入考虑;重大投资案金额在10亿元以上者,依“累退”原则订定奖励比例;确切级距与比例尚未决定,单一投资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亿元。

招商奖励金将以行政院特别统筹分配税款为财源,原则上在投资案进入建厂阶段后逐年给付,例如投资案分七年建厂,奖励金就分七年给付。

经济部表示,这项奖励机制尚未针对制造业不同产业别是否适用不同奖励比例等问题进行细部讨论,但争议性较大的产业可能会给予加成考量。

财经部会初步倾向把中央政府公务预算兴建、中央负责招商、投资条件优渥的科学园区,排除在招商奖励范围之外,但工业区投资案可以列入奖励。至于资源较其他县市丰厚的台北市、高雄市是否排除适用,经济部透露,确实有人提出类似建议,但尚未做成决议。

相关部会尚未针对这项机制可望吸引多少投资案进行评估,但根据统计,台湾每年10亿元以上投资案约有近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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