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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控i-cash变相吸金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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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4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台湾团结联盟籍立法委员罗志明昨天说,统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7-ELEVEN)发行的icash储值卡,1张卖新台币100元,却不能退卡退费,至今已售出500万张,至少A走5亿元;统一超商回应,空卡只要没消费过,凭发票是可以退钱。至于储值退费,因为涉及后端系统管理,无法在门市现场核退,不过还是可以寄回后端处理等待退费。

罗志明昨天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icash卡视同现金储值卡,余额用完,却规定不得退卡拿回100元,要拿回储值余额,还要扣100元手续费,变成消费者可能会被A走200元。

罗志明说,消费者购买公元2007年前旧版icash卡时,根本未被告知不得退卡退费,新版才有简单说明;空卡不得退费,可能已违反消保法,就算消费者要退回储值余额,还要自行寄到总管理处,意图造成消费者不便,从中牟利。

经济部商业司专门委员彭维岳表示,礼券定型化契约未规定不能贩售礼卡,但一张卡卖100元,退储值余额还要手续费100元,已要求统一超商改善,且贩售时应符合商品标示法规范,应以平等、互惠与诚信原则,登载消费者应注意事项在本体、说明书或包装上。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消保官张嘉麟说指出,统一超商有4千多家分店都可储值,退储值余额时却只能寄到总管理处,不合理,各分店应都可退费。

统一超商指出,icash其实是定位在礼物卡,也就是商品,不像会员卡或是金融卡,而依据售卡统计,有3到4成的消费者其实买卡是为了收藏,像是王建民系列、哆拉A梦、kitty系列都是热门收藏,因此制卡的成本高,加上人力管销费用,统一超商认为以100元贩售是合理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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