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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台商控诉 军情局称已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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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许绍轩/台北报导〕曾为军事情报局运用在中国搜集情报被捕入狱的台商郑炽远与宋孝濂,昨向国防部抗议军情局过河拆桥,不理会失事的情报员,他们还指控军情局有内贼,导致2003年底有卅六名台商同时被捕,盼军方揪出叛徒。

军情局昨天承认郑、宋二人确实为运用人员,但强调失事期间局方都依规定致赠家属慰问金、生活费及提供眷探费、律师诉讼、营救费、每年三节慰问金等,依相关规定给予实质照顾,这些相关事证均存载在案,他们的指控均非事实。

二人指军情局有内贼

军情局并说,郑、宋二人返台后,局方立即派员接应返家并致赠慰问金、安排体检等照顾,并依相关规定核定给二人权益补助金,待其签署补偿协议书后即予发放;但因郑、宋个人均再提出钜额财物损失,却未具佐证,已依照行政原则,与二人委任律师多次沟通说明,并请其提供具体证明后再依规定办理,以符合法制。

至于二人指控有内贼一事,军方未正面回答,仅表示军情局一向极重视内部管控作为,运用维安机制,采取仪器测谎、安全查察、通资稽核等作为确实掌握内部动态,藉由绵密安全检查作为与各项防治措施,防堵一切可能产生之泄密情事发生。

2004年总统大选前,两岸相互破获多起间谍案,卅六名为情报局情搜的台商在2003年12月14日同时收网被捕。律师陈达成说,当时被捕的台商因间谍罪都被判刑,刑期从四年、十年、十二年到无期徒刑都有,郑、宋二人被判四年,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分在今年的4月与8月出狱,旋即返台。

郑、宋二人最不满的是,中国国安人员直接告诉他们,之所以被捕,是因台湾军情局有人出卖他们,让中方拿到所有的名单。郑炽远说,当时跟军情局签下工作合同,还被要求要对国旗宣誓,这些场合都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中国国安部对这些细节竟都非常清楚,侦讯时对方就直接说“谍中有我,我中有谍”,可见情报局被中国渗透到多可怕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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