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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保局:办理特别危害劳工健检仅付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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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十八日电)劳工保险局每年提供特别危害作业劳工健康检查一次;劳保局今天表示,九十七年度符合特别危害健康作业的投保单位约十四万家,将从二十日起开始寄发通函及相关申请书表,检查费用将由劳保局支付,被保险人只需缴交挂号费,希望投保单位配合办理。

劳保局指出,九十四年度约三十九万人申请,实际受检人数约二十五万人,其中检查结果列为二级(检出异常、但与工作无关)指标者有三万六千人,占百分之九点三;三级(异常、或许与工作有关)有两千六百人,约占百分之零点六;四级(异常且确定与工作相关)仅三人。

九十五年度资料显示,有约四十四万人提出申请,实际受检人数约二十七万人,检查结果列为二级有四万人,三级有两千五百人,四级仅有一人。

劳保局给付处经理李松林说,这项检查是根据劳工保险条例办理的预防性职业病检查,对象为从事“劳工健康保护规则”所列高温、噪音、粉尘等二十五类特别危害健康作业的劳工,且最近加保年资连续满一年的被保险人,投保单位每年可申请检查一次,希望早期发现职业病初期征兆,早日治疗。

他表示,通常医生不愿直接判定检查出的疾病与工作直接相关,因此检查结果被列第四类的人数非常少。劳保局接到医院通报列为三、四级的劳工,会通知劳委会劳动检查处针对事业单位劳动检查,也会发函给劳工,建议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劳保局说,这项检查全年都可申请办理,投保单位可视情况分批为被保险人提出申请,但与上次申请检查时间应间隔一年。劳保局受理审查后将寄发核定通知,请投保单位转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三个月有效期间内前往指定医院受检,检查费用由劳保局支付,被保险人只需缴交挂号费。

若投保单位未依规定提出申请,符合这项检查规定的被保险人可洽劳保局索取或自劳保局全球资讯网下载“劳工保险被保险人自行申请预防职业病健康检查申请书”,向劳保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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