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遥古城拆迁官员勾结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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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电)“重庆晨报”今天披露,山西省不久前竣工的南门外综合整治工程,是平遥县近年来投入最多、拆迁量最大的项目,古城南门由此成为中外游客进入平遥古城的主要入口。然而这项关系古城未来风貌的重大工程,竟成了一些拆迁户和有关领导干部合谋套取拆迁补偿款的摇钱树。

报导指出,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五日,一封举报信寄至平遥县检察院,指称在古城总投资人民币三亿元、涉及千余拆迁户的南门外综合整治项目中,县拆迁办主任张海桥伙同拆迁户杨某做假合同,仅此一户就造成政府多赔偿九十万元。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平遥县一些干部、拆迁户鲸吞蚕食补偿款的内幕被逐步揭开。

晋中市纪检、检察机关调查发现,举报信中的杨某是重点拆迁户万福隆超市房主,他所得到的拆迁补偿居然比应该补偿的数额多出一百三十多万元。而杨某的这些非法所得,主要“归功于”负责拆迁工作的三位领导干部。

首先是分管副县长田志远,二零零六年平遥县南门外拆迁时,田志远等人负责做重点拆迁户万福隆超市房主杨某的工作,与对方协商拆迁补偿事宜。按照南门外综合整治拆迁有关规定测算,杨某只应获得补偿一百零九万元,杨某却提出自己的十三间门面房需要五十二万元违约赔偿金及二十六万元营业性补助等诸多要求。

其次是时任拆迁办主任的张海桥,二零零六年八月,张海桥帮杨某违反规定增加了补偿款,帮其补办了漏评的补偿款, 并为杨某整理了补偿协定。

第三位是时任平遥县城建局长的程培林,因二零零四年曾经收受杨某两万元,二零零五年透过女儿、女婿收受杨某送的价值十四万元的两间商铺,因此特别为杨某增加补偿款大开绿灯。

张海桥与程培林目前均已被判刑五年,副县长田志远也正被进一步调查中。

拆迁工程补偿款关系国家财产和广大百姓利益,却被鲸吞蚕食,晋中市纪检委参与调查此案的人员分析认为,根源在于其拨付权由数人决定,缺乏监督,形成权力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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