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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台湾新宪版本多 如何合时合用挑战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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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十六日电)总统陈水扁今天说,“四要一没有”的政策宣示,其中“一要”就是台湾要新宪;台湾要推动宪政改造,目前至少有十五个版本相继出炉,由下而上,由外而内,如何产生合时、合身、合用的台湾新宪法,这条路有很严峻的考验与挑战。

总统下午接见来自美国、日本、德国等来台参加“宪法变迁与宪政改造”研讨会的国际学者。

总统致词表示,“四要一没有”的政策宣示,其中“一要”就是台湾要新宪,虽然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但是台湾并不是正常、完整的国家,因为没有二千三百万台湾人制定的台湾宪法,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需要一部合时、合身、合用的台湾新宪法。

总统指出,台湾非常肯定日本宪法第九条和平宪法的修改、讨论与推动,他也佩服日本首相安倍可以提出这样严肃的宪政议题,足见日本向正常、完整国家迈出非常重要的一大步,日本是主权独立国家,但因宪法第九条的关系,日本可能与台湾一样,不是一个很正常的国家。

总统说,每个国家因为国情不同,但在宪法变迁与宪政改造的过程仍然有一些可以相通之处,希望借助日、德、美等三国的宝贵经验与三位宪法学者能够给台湾指导,因为目前台湾要推动宪政改造,至少有十五个版本相继出炉,由下而上,由外而内,如何产生真的合时、合身、合用的台湾新宪法,这条路有很严峻的考验与挑战。

总统表示,在宪政改造过程中,台湾曾经做过各种努力,前总统李登辉时代十年之内六次修宪,2005年他在任内推动第一次修宪,十五年七次修宪,频率非常高,但是修宪绝对有瓶颈、极限与盲点。

他指出,宪政改造包括释宪,每一个国家都有不同的释宪机关,在台湾有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过去几十年透过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透过释宪,让宪法条文能够与时俱进。

总统表示,1990年他首度进到国会殿堂,因学法律出身,透过释宪这样宪政改造模式让宪法能够生生不息,最有名就是1990年的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二六一号解释文,让万年国会走向全面改选,有第二届国会议员选举,这也是台湾迈向民主化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与分水岭,有国会全面改选,才有总统直接民选、政党轮替,让台湾的民主更加巩固与深化。

总统表示,很显然释宪不是宪政改造的万灵丹,有其限制与问题,除了修宪与释宪外,有人提出制宪,认为台湾的宪政改造工程如何进行,希望听取国际学者的指教。

总统指出,如果制宪大家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透过修宪程序达到制宪的目的,有人认为不管修宪的程序直接制宪,可以不受目前的公投法或者宪法修宪程序的限制。

总统说,由于修宪程序非常严格必须四分之三立法院高门槛的同意,以及全民有投票权的选举人数过半数同意才能过关,有人认为直接修改公民投票法,让制宪可以一举成功,避开修宪非常严格的限制,透过修法可以超越宪法,但很多人觉得不无疑义。

总统表示,包括他在内都已经不晓得该怎么办,很多不同意见该如何取舍与接纳,必须听各方面的指教,针对各方面疑义,由宪法专家释疑,也算是另一种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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