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上诉求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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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二日电)八日是中国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十天法定上诉期的最后一个工作天。据透露,郑筱萸已正式提出上诉请求,强调有坦白等从轻情节,该案进入二审程序,郑筱萸的命运目前暂未定局。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五月二十九日对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六百四十九万多元。

“京华时报”今天报导,郑筱萸后来在上诉书中指出,自己在案发后有“主动坦白”、“认罪态度较好”等法定可以从轻的量刑情节,而一审作出的死刑 (立即执行)判决“量刑过重”,希望二审法院考虑这些情节,酌情对一审判决做出改判。

法院一审判决在认定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罪名成立的同时,也认定郑筱萸具有“主动坦白”、“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缴赃款、赃物”等法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据报导,郑筱萸在“双规”时,有关部门只掌握其一百多万元的涉嫌受贿金额,但是郑筱萸到案后,主动交待了其他三百多万元的受贿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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