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入侵无线网络判囚

【大纪元8月28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8月28日报导)本港首宗入侵无线网络上网购物案宣判,加纳籍被告被判囚32个月。

法官判刑时指出,虽然在案中没有造成财物损失,但不可肆意损害消费者在网上购物的信心,故判被告入狱32个月。

被告以游客身份来港,今年2月在土瓜湾一个单位,多次以手提电脑入侵一百米外一个未加密的无线上网路由器,盗用电脑IP地址,再以假的信用咭资料,上网购买电脑、记忆卡及手机产品。商店发现IP地址有可疑报警。

相关新闻
国际龙舟邀请赛“扮嘢大赛”乳癌康复者夺冠
反送中5周年|十年预言?港人守护民权的血泪一章
港控烟|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倡主动提供戒烟服务
谭蕙芸澳门讲座取消 澳门传协:被指危害公安拒入境(更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