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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商与工程业者纠纷 指法院审理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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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台北二十四日电)中国浙江嘉兴市台资企业协会会长李茂春今天表示,他在二零零五年与三家中国工程业者发生纠纷,其中一家业者不仅延期竣工,且工程品质严重不合格,另外两家业者则向法院提出冻结他公司的资金;法院审理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希望当地司法公平审理他的案件。

李茂春告诉中央社记者,二零零五年八月,他将自己经营的浙江世博大酒店海鲜楼装饰工程,招标给常泰建筑装潢工程公司施工,约定工期为一百一十天,造价人民币四百六十万元。

李茂春说,常泰公司还没有将竣工图送给他验收,他就超额支付进度款三百八十万元,但对方不仅延期竣工,且工程品质严重不合格,经嘉兴市中级法院委托机构鉴定,结论为“鉴定对象多处与约定的设计不符;存在诸多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质量问题;未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存在安全隐患。”

他指出,随后,常泰公司在去年九月向嘉兴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他应支付工程款一千四百二十多万元;法院竟只听取常泰公司的意见,就冻结他公司一千四百二十多万元的银行存款,还查封他公司的土地。

李茂春表示,即使后来经双方同意,由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公司鉴定,常泰公司的工程造价应为五百七十万元左右,常泰公司又提出异议,导致官司旷日废时,“我企业不是被你这样整死吗?就拖在那里嘛!”

另外,李茂春说,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他将世博大酒店四到十三楼及十四到二十一楼的室内装饰工程,公开招标给浙江亚厦装饰集团与苏州国贸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工程造价分别为八百五十万与七百一十三万元。

他指出,后来,两家公司还没把竣工图送给他验收,他就超额支付进度款八百六十三万与七百五十万元;这两家公司却分别提出假扣押,冻结他公司一千五百万与一千六百万元资金。

对此,亚厦集团曹姓项目经理不愿发表回应。

常泰公司项目经理陈利敏表示,这项工程涉及一千多万元款项,李茂春却仅支付三百多万元,使他们积欠工人大笔费用;这起案件已交由法院裁决,李茂春若认为其中有不合理之处,“他向法院去说。”

国贸公司苏姓项目经理则说,由于后来世博大酒店的工程量,较合约的规定倍增,工程单位先行垫付后,“追加的项目他(李茂春)好像不承认”,因此,双方发生争议。他还是希望与李茂春坐下来谈,在工程单位的承受范围内,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金额。

不过,李茂春表示,照道理说,对方应配合业主竣工验收,而且工程应依照合约付款,但未经竣工验收,对方就提出一千多万元的结算书。即使工程款项不能由对方或他单方认定,但也应经过审计,“竣工验收图做过来,请审计单位来审,审多少才叫多少嘛!”

他指出,工程款项未经法院审计,对方就将合同约定的款项加倍,之后要求法院冻结他公司的资金,而且嘉兴市法院竟然没有要求提出假扣押的公司,支付假扣押金额百分之三十的担保金,未来他若胜诉,谁来赔偿他的损失?

李茂春说,法院仅采纳这些工程业者的说法,使得他公司的基本账户与资金全被冻结,严重影响他公司的正常经营,“你让我一个台资企业在这里,受到一点保障都没有。”

不过,经李茂春多方反映,法官已考虑解除他公司基本账户与其中一块土地被冻结的状况。他指出,希望法院考量他提出的意见,公平审理这三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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