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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英照谢在全任司法院正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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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怡君台北二十七日电)立法院今天行使司法院正副院长被提名人赖英照、谢在全同意权投票,赖英照获得两百票同意;谢在全获得一百五十八票同意,两人皆获得过全体立委半数以上支持。立法院长王金平宣布投票结果,同意赖英照、谢在全任司法院正副院长。

立法院上午行使司法院正副院长被提名人赖英照、谢在全同意权投票,约于上午十时四分开始投票,中午十二时投票结束,有四人未领票。

投票结果,赖英照获得两百票同意,十一票不同意,两票无效票;谢在全获得一百五十八票同意,四十五票不同意,十票无效,两人皆获得全体立委半数以上支持。

立法院现有两百一十六席立委(高雄市的国民党籍立委邱毅服刑中),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门槛,须拿到至少一百零九票同意票。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十五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同意权行使的结果,由立法院咨复总统。如被提名人未获同意,总统应另提他人咨请立法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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