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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局:特勤紧急必要时 才行使强制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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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瑞弘台北二十六日电)联合晚报报导根据国安局新制定的特种勤务条例草案,向总统马英九、前总统陈水扁呛声的民众,最严重可能会被强制拘留三小时。国安局对此表示,特勤人员仅会在紧急及必要时,才会行使强制处分权。

联合晚报今天报导,马总统、陈水扁身边的国安特勤随扈,只要发现来呛声的民众,有明显事实危害安全,都可以要求人民出示身份,检查人民身体,妇女也不放过,最严重的还可以强制扣留三小时。

国安局表示,特勤工作是联合编组,编组中必定会具有法律素养的特勤工作人员在场,且依据特种勤务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任务时,若有警察、宪兵、海巡、调查局等单位人员时,均由上述人员优先行使强制处分权。

国安局指出,特勤人员虽依照此条例草案,被赋予强制处分权,但特勤人员依照比例原则,仅会在紧急及必要的情况下,才会行使强制处分权。

根据特种勤务条例草案第二十条规定,特勤工作人员得以包括拦停人、车等方式查证人民身份;显然无法查证身份时,得令人民随同前往勤务处所或指定处所查证,拒绝者,得使用强制力。

草案中也规定,人民随同前往时间自查证时起,不得逾三小时,特勤工作人员并应向主管机关报告及应其要求通知其指定的亲友或律师。

此外,草案第六条也规定,国安局特勤中心安全维护对象应配合规定,总统、副总统应避免同时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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