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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谅交保 绿官员声押 法界:检方标准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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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6日讯】批特侦组办案不公平

〔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多位法界人士对于中信金少主辜仲谅返台未遭声押、又未限制住居,纷纷觉得不可置信,认为最高检特侦组办案不公平、不符合比例原则,检察一体作法也有问题,像扁案和绿营县市长案无人逃亡,却遭声押,反观辜已逃亡两年,回台竟不用“住”看守所,不知标准在哪里。

是否与辜家谈好条件

前台北地院法官吴孟良律师认为,从检察一体角度来看,特侦组侦办辜仲谅方式,让人有很多猜测,是否特侦组已和中信辜家谈好条件,以不收押交换供出扁案更多证据,所以才要台北地检署移转辜仲谅另涉的插旗兆丰金案,特侦组的条件才说了算数?

为何辜不用限制出境

吴孟良说,辜仲谅愿意返台投案,特侦组当然可选择不用声押,但为何不用限制出境,就让人想不透,因为辜不但有逃亡之虞,而且有逃亡事实,是不是为避免北检可能声押辜仲谅或限制出境,才以检察一体名义把兆丰金案收回特侦组,特侦组似有必要澄清。

民间司改会董事长黄瑞明认为,最近好几个社会瞩目案件,检方声押理由似有选择性,以云林县长苏治芬为例,检方未传讯,就直接拘提和声押,到底真有羁押必要,还是想押人取供,检方作法显然不符比例原则。

检作法不符比例原则

黄瑞明指出,他很不愿意把前总统陈水扁拿来比较,但就算检方未声押,扁也跑不出(台湾)去,而扁案的邱义仁、马永成,及另案两个县长:苏治芬和陈明文,从常理判断,这些县长和前政府高层,不声押也是不会跑出去的,那为何他们要声押,辜仲谅又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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