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府考虑按通胀调整综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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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1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立法会昨日通过动议,落实“检讨综援小组委员会报告”建议,要求政府全面检讨综援金计划,增加综援金额及放宽申请资格等。

立法会昨日辩论综援金,提出动议的社福界议员张超雄,要求政府落实福利事务委员会属下小组的报告建议,尽快全面检讨综援金计划,在高通胀期间依照对上一个月物价去发放综援金,及放宽居港7年的申请条件等。

提出动议的张超雄议员在会上说,综援的目的是向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最后的安全网以协助受助人应付日常生活的基本开支,缓助金大至上可分为标准金额、补助金和特别津贴。而不同类别的申请人可以获得不同的金额以应付生活的开支。

他指出现今的综援金额是根据1996年检讨综援的结果定下,小组委员极为关注综援计划,标准金额是否足以应付不同类别受助人的基本需要,尤其是小孩、长者和残疾人士,委员多次要求政府当局尽速检讨物价指数所包括的商品和服务,以及更新综援住户的开支模式。

综援应反映近期高通胀

张超雄续说,鉴于近期经济指标显示,这个高通胀情况已经出现,委员关注每年物价指数对上一年的实际变动幅度而调整综援金额基制未能反映最新的物价,因而在通胀期间受助人的生活更是足襟见肘,委员努力促请政府当局在高通胀期间应按年调整综援标准金额。

小组委员会亦关注申请人在申请时面对的困难,例如规定和家人同住的长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综援,小组委员会认为这项政策令到不少长者因为家庭成员不愿意申请或不肯提供不供养长者的证明俗称“衰仔纸”,而未能符合申请资格的清贫长者,陷于不必要的经济困难。

而居港7年的规定令不少新来港人士不付合领取综援资格,有部分新来港的妇女依赖子女所领取的综援金来过活,虽然政府当局表示如有属于真正困难的个案,社处处长可以酌情豁免若干的申请资格,但小组委员认为现今行使酌情权机制仍然有甚多要改善之处,为了鼓励综援受助人士投入工作迈向自力更生,委员同意综援底下的豁免入息安排。

绕过立法会推欣晓计划

不过,小组委员对于针对领取综援的单亲家长,要求他们外出工作而推行的欣晓计划(注1)有所保留,小组委员认为单亲家长在寻找工作面对的特殊困难和课余托管服务不足情况下,对有关的建议是不能够接受,小组委员会曾经通过两项议案谴责政府当局漠视小组委员会的意见,绕过立法会推行这个欣晓计划,尽管小组委员会在2004年12月开始和政府一共举行了21次会议,亦曾经提出建议给当局考虑,但当局没有接纳这些要求。

最后张超雄提出了几点的建议:1、政府当局应该尽快全面检讨综援计划包括综援的调整方法和基本需要项目以确保金额足以应付受助人生活所需;2、在高通胀期间,在按年调整周期展开之前调整综援的标准金额;3、放宽综援计划下豁免计算入息安排;4、放宽申请综援的居港规定和检讨酌情豁免居港规定机制运作情况;5、检讨并且放宽综援申请人尤其是长者需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综援的政策,小组委员会促请政府当局考虑和接纳上述的建议,并且作出积极的回应。

劳工及福利局长张建宗表示,现时的调整综援标准金额机制客观和行之有效,毋须全面检讨,但会密切注意社援指数的变动,保持综援金额的购买力。至于设立居港7年条件,是要令社会资源更合理分配,鼓励新来港人士到港前要审慎考虑,确保能够生活自足。他说,本港食品价格上涨,如果高通胀持续,会考虑提早按通胀调整综援金额。

张建宗又说,面对人口老化,政府要谨慎考虑任何对福利开支有长远影响的建议,虽然近期本港经济表现不错,但外围环境存在变数,必须居安思危,确保有需要的人和家庭,受综援网保障。

注1:政府于2006年4月推行一项名为“欣晓计划”的就业援助试验计划,要求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龄介乎12至14岁的单亲家长和儿童照顾者,在不影响照顾子女的情况下,例如在子女上学时间,从事每月工作不少于32小时的有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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