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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介绍酒类内容 未加警语恐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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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张德厚报导)部落客要注意了,在网路上发表跟酒品有关的文章或照片,如果没有加上“饮酒过量,有害健康”的标语,很可能会因此违反烟酒管理法的规定,收到至少10万元的罚款。

财政部国库署上月发函给各知名部落格网站,告知部落格内如果出现“可明白看出酒类的商标与品牌标志”的照片与影片,或是“针对特定品牌酒类”进行品评或介绍的内容,依法可能被认定为酒类广告,如果被认定为广告,就必须加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的警语,否则对部落格所有人可处新台币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锾。

不少知名的品酒及美食部落格,近来都收到了国库署警告。对此,无名小站也已经贴出公告提醒网友们注意,如果网站管理人员发现部落格内有违法之虞的内容,就会通知部落主改善。Yahoo!奇摩公关总监欧玫瑛:‘第一个是我们的巡逻员刚好随机看到,第二个是可能有人来检举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会来做一个内容的审视,并且进一步去提醒网友。’

虽然说加注警语后,就可以刊出酒类的相关内容,但是国库署对于警语有必须占版面十分之一大小的规定,一般部落客自己在技术上很难制作出符合规定的合格警语,网站业者表示,要避免受罚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有酒类有关的内容在部落格中出现。Yahoo!奇摩公关总监欧玫瑛:‘建议网友们在部落格里面,做一些文章及图片分享时,酒的品牌名称尽量不要秀出来,因为这很可能会涉及违反烟酒管理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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